兩學生承認太古站外非法集結 患創傷後遺男生冀獄中重讀中六 主動要求判短期監禁
前年8月11日,示威者在港島多區「快閃」集結,有一男一女學生在太古港鐵站外被警方截停拘捕,兩人今(7日)在東區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雷射筆。辯方求情時透露,男被告被捕後確診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一度因害怕還柙而嘗試自殺,但如今他已重新振作,希望在獄中自修考入大學,主動要求法庭判處短期監禁。裁判官嚴舜儀最後先索取更生中心等報告,將兩被告還柙候判。
被告男學生陳家俊(18歲)及女學生陳悅(20歲)承認在⻄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另各承認在同日同地管有一枝雷射筆作攻擊性武器。陳家俊另被控無牌管有兩枚已使用彈藥及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兩罪則獲撤控。
男被告因害怕還柙 休學其間圖自殺
辯方今求情透露,陳家俊是早前在區域法院審結的踢警搶犯案的被告之一,他當時被裁定拒捕罪罪成,現於更生中心服刑。
辯方續指,陳的父母在他年幼時離異,他與母親和胞姐同住在公屋,15歲便開始兼職工作幫補家計。陳被捕後確診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需休學一年,期間他因害怕還押,一度嘗試自殺。其後陳重新振作,順利完成文憑試,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錄取,惟後來因踢警案還柙,未能正式入讀。
更生中心每日僅3小時讀書 望入獄修讀DSE課程
辯方強調,陳只是衝動上街,以為不親身參與堵路,便是合理表達訴求。他眼見胞姐受病痛折磨,需要接受大型手術,他卻未能陪伴家人左右,已感到非常後悔。
辯方又指,陳在更生中心內每天只有3小時學習,但他仍希望重讀中六考入大學,矢志成為社工。陳亦有與更生中心教育組校長傾談,得知獄中有全日制文憑試課程,亦可申請延遲關燈時間溫書,故希望法庭能判處短期監禁,讓他在更適合的環境自修。
女被告患自閉抑鬱 語言天賦優秀
至於女被告陳悅,辯方透露她在理大修讀建造管理學的高級文憑課程,她15歲確診自閉症及抑鬱症,需要長期服藥,至一年前病情才有好轉。辯方強調她有語言天賦,日文水平達N2級別(第二高級別),在考試中幾乎取得滿分。辯方建議法庭考慮她的背景,先索取更生中心報告。
針對案情,辯方強調兩人非領導角色,亦無證據顯示他們曾參與暴力行為;集結只維持了5分鐘,過程中沒有市民或警員受傷,案情較同類案件輕微。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索取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後至12月21日判刑。
控方指,當日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惟大班示威者違反通知書條件離開維園,在銅鑼灣、灣仔的主要幹道上步行。部分示威者乘搭港鐵,以快閃形式在不同地點集結。晚上10時許,約100名示威者在太古站外集結,開始佔據馬路,當中有人攜帶鐵棍等硬物,出言恐嚇及挑釁警方,用雷射筆照射警員,亦有人用硬物掟中警車。警方5分鐘後落車開始追捕示威者,身穿黑衣的兩名被告被捕,被搜出雷射筆。
案件編號:ESCC17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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