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男教師早前承認刑事毁壞罪,求情指他因本案辭去工作,斷送成為幼師的夢想,而他案發時不知對方是警員。裁判官王詩麗今(7日……

前年9月有大批市民在屯門市廣場聚集,其間一名休班警因舉機拍攝示威者,與市民爭執。25歲幼稚園男教師見狀,衝前拍打休班警的華為手機。男教師早前承認刑事毁壞罪,求情指他因本案辭去工作,斷送成為幼稚園教師的夢想,而他案發時不知對方是警長。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今(7日)在屯門法院判刑指,被告只是即興地快速拍打了事主手機一下,沒叫囂或出言挑釁,考慮到他有悔意並願意賠償維修費,判他接受160小時社服令。

被告謝家明(25歲)承認前年9月14日在屯門市廣場損壞屬於關文迪的一部「華為 Mate 20 Pro」手機。

因本案斷送幼稚園教師夢 現靠積蓄生活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原本在幼稚園任教,因本案而於今年8月辭職,現依賴積蓄生活。他當日原本只打算到現場觀察,沒叫喊口號,因看到事主與一名女子爭執,才在一時衝動下犯案,他並不知事主是警長。

辯方又強調,事件不涉暴力、沒有預謀,被告因本案而被公開個人資料,已受到很大教訓。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他在高中時期已視幼稚園教師為終生事業,卻因本案而斷送夢想,感到非常後悔,但深知犯法須承受後果。

辯方今補充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正面,他並獲母親及女友支持,希望藉社會服務令回饋社會,亦願意賠償800多元手機維修費。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

 官:被告犯案是一次性 沒挑釁或侮辱事主

王官判刑指,2019年下半年發生很多社會事件,案發當日有多達400人在屯門市廣場聚集,叫喊針對政府的口號。被告拍打事主手機的行為,可能產生漣漪效應,挑動群眾情緒,從而破壞社會安寧,但幸好是次沒發生。

王官指,被告即興地快速拍打了事主手機一下,而非一連串拍打,他也沒叫囂或出言挑釁;考慮到他有悔意並願意賠償維修費,相信重犯機會低,最終判他接受160小時社服令,希望他可以建設性行為彌補過錯。

事主因舉機拍攝示威者 與一名女子起爭執

案情指,當日網上有人號召去屯門市廣場「大合唱」,本身任警長、當日休班的事主在現場看到示威者叫喊針對政府的「攻擊性口號」,包括「支持警察、吞槍自殺」等,遂用手機錄影。

事主錄影期間與一名女子發生爭執,其間被告突然從後衝出,將其手機拍打落地,然後逃去無蹤。事主報警後,警方在閉路電視片段中看到被告容貌,稍後捕獲他。

案件編號:TMCC1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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