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月廉署拘捕三人涉嫌在互聯網轉載貼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廉署今(9日)再拘兩男一女,涉嫌干犯同一罪行,三人現時……

廉署繼上月拘捕三人涉嫌在互聯網轉載貼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今日(9日)再拘兩男一女,涉嫌干犯同一罪行,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據了解,被捕人士為普通網民,涉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投白票的貼文。

廉政公署至今已拘捕六名人士,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今日被捕三人年齡介乎22歲至57歲,涉嫌在立法會選舉期間違反《條例》第27A條,於互聯網轉載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據了解,有關貼文為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投白票的文章。

許智峯早前在Facebook發文,提出「如水計劃」,呼籲香港人投白票;同樣流亡海外的前沙田區議員丘文俊亦兩度發貼文,呼籲全民抵制及杯葛立法會選舉。廉政公署上月29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兩人,指他們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涉嫌在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廉署表示,在行動中檢走數部手提電話,又說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在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30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

廉署呼籲市民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違法內容,並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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