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的代表大狀質疑,事發時開槍警因反修例示威壓力大增,而且現場有人謾罵及挑釁,令他情緒激動而拔槍,A否認。控方已完成舉……

前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示威,一名警員聲稱在西灣河遭示威者搶槍,擔心生命受到威脅而向綽號「熊仔餅」的青年周柏均腹部開槍。事件中兩人被控,案件今(10日)續審。次被告的代表大狀質疑,事發時開槍警因反修例示威壓力大增,而且現場有人謾罵及挑釁,令他情緒激動,拔槍對準白衣男子胸口,開槍警否認。控方已完成舉證,法官謝沈智慧裁定表證成立,下周一續審,屆時「熊仔餅」將決定是否作供。

首被告周柏均 (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周柏均(21歲)及胡子鍵(20歲)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及企圖搶去A的警槍。周另被控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走。

開槍警A早前提到,自反修例示威至事發當日,由於要處理堵路及加班,他的工作壓力比以往大。事發時,由於白衣男子邊向他走近,邊作出「煽動手勢」,令他回憶起同袍落單後遭示威者圍毆的片段,於是拔槍戒備,再在白衣男趨前時打算將他拘捕。

辯方今盤問指,A當日面對不少壓力,又被周圍的人謾罵,有人大叫「X你老母」,衝出馬路的白衣男又用手勢挑釁他 ,是否導致他情緒激動而拔槍,並用槍對準白衣男的胸口。A否認。

警稱要拘捕白衣男 辯方質疑擎槍後卻叫對方離開

辯方又指,片段見到A向白衣男擎槍的同時,大聲叫對方離開,質疑若要作出拘捕,「應該叫佢唔好走先啱,點解你叫佢走」。A解釋當時白衣男不斷逼近,即使拔槍都不能阻嚇他,「電光火石間我決定拘捕佢」。

辯方質疑,當時白衣男只是慢慢向他走近,並非高速衝前,反問「點解要用槍指住佢」。A則表示,網上不少片段都是單獨的警察被示威者包圍襲擊,「令佢哋身體受傷,甚至有生命危險」,而片中的事不是突然發生,「係有一個撲上去警察度,周圍的暴徒蜂擁而上」。

辯方指次被告糾纏間只欲避開槍口 沒企圖搶槍

辯方質疑A拔槍不是因為被包圍或白衣男子有任何動作,而是回憶起網上片段。A不同意。

另外,辯方又稱A與次被告胡子鍵糾纏期間,胡只是撥開A,以免槍口對住自己,沒有捉住A的手腕或企圖搶槍。A不同意。

控方讀出警員A的同袍警司B的證人供詞,B指事發當日與A乘坐警車到西灣河期間交通停頓,「覺得好奇怪」,於是下車視察。當時他走在A身後,惟走至半途,他發覺掉了手扣,於是回頭執拾。拾回手扣後,他向筲箕灣方向繼續前行,見到太安街有群眾聚集,路上佈滿堵路雜物,覺得事態異常,於是加快步伐追上A。

警司見開槍警遭人扯及打 拔警棍上前支援

他抵達馬路交界的行人過路處時,見到A在路中心與白衣男糾纏,後方又有兩白衣人圍住他「箍、扯、打」,他於是拔出警棍衝上前,其間先聽到一聲巨響,及後再聽到兩聲巨響,並見到胡跌倒在地上,遂上前控制他。他見到躺在附近的周流血,估評估A 開過槍。

此時,周圍聚集的人不停叫囂及向警方扔雜物,B一邊控制胡,一邊用通訊機要求增援。等候救護車期間,他見到周站了起來,遂勸喻周:「你受咗傷唔好起身。」B指周及後企圖跑走,警方隨即將他截停。

增援的警長2229則在其證人供詞透露,當周被制服趴在地上後,由於周的手被身體壓住,無法鎖上手扣,他於是將周的身體反轉叫周坐起來,但周沒有理會。他於是將周扶起,才發現地上有一灘血跡,周的腹部濕了一塊,他始知周受了傷。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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