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1日市民發起深水埗遊行,一名中學生被指參與堵路示威,並干擾警方施放的催淚彈,被控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表示,被告……

前年8月11日市民發起深水埗遊行,及後演變為警民衝突。一名中學生被指參與堵路示威,並干擾警方施放的催淚彈,被控非法集結罪,他今(15日)在案件開審前認罪。裁判官梁雅忻下令被告還柙至明年1月3日判刑,等候為他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更生中心等一系列報告。

警方案發當天在深水埗射催淚彈。(資料圖片)

被告現年17歲,辯方今在九龍城法院求情表示,被告因不想催淚煙影響其他人,才干擾警方的催淚彈,現已感到後悔,明白自己的行為愚蠢幼稚。

案情指,前年8月11日下午,大批示威者聚集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附近堵路。當天下午5時許,警方在欽州街近荔枝角道設立防線,向示威者發出四次警告,但示威者沒有理會,向警方叫囂、發射雷射光及投擲雜物,有人用士巴拿拆鐵欄及用噴漆塗鴉公物。警方約5時半起施放催淚彈及展開追捕。

警員20957見到被告穿着黑色外套、藍色牛仔褲,帶着手套及防毒面具轉身逃跑,遂上前追截及拘捕被告,在他的背囊內檢獲護目鏡、口罩、生理鹽水及印有「唔好搞我後面」的鎖匙扣。有影像拍攝到被告曾干擾警方施放的催淚彈。被告在警誡下保持沉默。

案情編號:KCCC19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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