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捕四人涉嫌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 消息指包括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
立法會選舉將於星期日(19日)舉行,廉政公署今日(12月15日)再拘捕四人,涉嫌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消息指被捕人士包括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據了解四人分別在互聯網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選民投白票的帖文或前區議員丘文俊呼籲選民杯葛選舉的帖文。全部人獲准保釋候查。廉署至今拘捕共10人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立法會選舉)干犯這條罪。
被捕的三男一女,年齡介乎22歲至58歲。他們涉嫌在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互聯網轉載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的貼文。消息指被捕人士包括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翻查社交網站,蘇曾經分享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選民投白票的帖文。另外三名被捕人士是普通網民。據了解四人分別在互聯網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選民投白票的帖文或前區議員丘文俊呼籲選民杯葛選舉的帖文。廉署於行動中檢走數部手提電話及兩部電腦,被捕人士全部獲准保釋候查。
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根據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30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
廉署再次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
廉署早前亦分別拘捕了6人,同樣涉嫌煽動他人於立法會選舉投白票,據了解部分人都是因為分享許智峯社交平台有關投白票的帖文而被捕。
蘇浚鋒於2019年初擔任中大學生會會長,他早前訪問時曾說,上任時風平浪靜,沒有想過經歷反修例運動。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