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主席郭永健與7名泛民前立法會議員涉於去年5月8日擾亂立法會內會會議,及干預立法會人員。郭永健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

工黨主席郭永健與7名泛民前立法會議員涉去年5月8日擾亂立法會內會會議,郭永健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的「藐視罪」及「抗拒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但爭議控方案情指因他伸手導致保安跌在地上的內容。法庭就此聆訊,因跌倒而放病假32日的保安在庭上看片後,確認他跌倒的一刻郭永健的手仍未伸直,但強調並非自己失平衡,而是有道力推跌他。

當日跌在地上的立法會保安員簡廣榮作供。眾新聞記者。

辯方不同意案情中「在拉扯期間,第八被告的左手向前伸,控方第九證人背部著地摔倒」一句。情況屬認罪下爭議案情,故法庭展開「紐頓聆訊」,探討郭永健(34歲)是否伸手導致保安跌低。裁判官屈麗雯押後至本周五(17日)裁決及聽取求情。同案被告、郭的前上司張超雄今到庭旁聽。

保安:獲授權用適當武力驅趕人

控方傳召當日跌在地上的立法會保安員簡廣榮。庭上播放涉案片段,顯示郭在立法會會議廳上層的公眾席將一疊紙張掉到下層,簡與另一女保安有份捉住郭。糾纏期間簡跌在地上,郭攤開手稱「佢自己跌低㗎」,而倒地的簡其後用手掩住後枕。

簡供稱,當日獲授權使用適當武力,主動制止及驅趕擾亂秩序的人。案發時,郭雙手捉住玻璃圍欄,一名女保安已在制止郭,簡上前幫忙,「用盡全力」鬆開郭的手。簡先用左手抱住郭的驅體欲拉開郭,但因郭大力反抗而不果;簡改為擘開郭的雙手手指,「佢離開扶手欄杆,啲同事就可以幫手移離佢出公眾席」。

否認自己重心向後 形容遭郭大力推跌

簡指,他成功將郭的手鬆開後,將郭的左手「拉埋嚟我心口」,隨即「佢突然好大力咁推我向後,我先會向後跌」。簡強調並非自己失平衡。

盤問時,辯方問簡當時是否與郭「鬥緊力」,簡稱「可以咁講嘅」,亦同意發生時間短、場合混亂。辯方重播片段,簡同意在他「跌緊」的一刻,郭的手仍未伸直。

辯方指出,有機會因為簡想將郭拉離欄杆,當時簡的重心向後,用郭的雙手做支撐點,在成功拉開郭雙手的一刻,簡失去平衡跌落地,而當時情況太混亂,令簡誤會了郭有心推他。辯方又指,簡跌低後,郭的手需扶住玻璃圍欄,因為簡「扯埋郭一齊向下跌」。 簡一律否認。

郭永健當日在會議廳內拋擲《議事規則》,抗議李慧琼濫權。郭永健Facebook片段擷圖。

郭自辯稱皮膚光滑令保安捉不實其手

郭永健選擇自辯,他指男保安捉住他雙手,其後對方自己失平衡跌下,當時對方的左手仍扯住他的左手,故他的手才被扯直,「我個人向佢傾側,右手揸住欄杆,如果唔係我都會跌埋」。郭認為自己當日穿短袖衫,皮膚較光滑,故保安捉不實其手,用力過度。他稱自己沒有任何一刻主動伸直左手,亦沒有主動及意圖推跌保安。

控方指出,郭身體微傾是因力量都推向保安,如果郭不是用力伸手,「左手唔會咁直」,雖然片中顯示保安跌下一刻郭的雙臂尚未展開, 但其手臂的力度是推向保安。郭否認。

辯方陳詞指,保安也同意跌低一刻郭根本未伸直手,可見保安都不肯定事件如何發生,而片段顯示保安一直重心向後,保安失去支撐點跌低必然是其中一個可能性,「控方冇可能講係無疑點下係被告推令佢跌低」。

保安簡廣榮(左)作供後由案件主管安排車輛接送離開法院。眾新聞記者攝。

案情指撒紙逾600頁 陸頌雄稱擊中頭部

郭承認的案情指,立法會內委會原訂於2019年10月11日選主席,李慧琼獲提名參選,當時的副主席郭榮鏗主持選舉,但會議舉行16次仍未選出新任主席。去年5月8日,李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及解決內會的急切或重要事務,多名保安被調配防範混亂或擾亂情況。會議期間,保安築成防線圍住主席台,多名被告衝擊防線。

下午4點41分,郭永健坐到上層公眾席,3分鐘後郭突然把一疊645頁的紙張分三批往下撒到議員席上,同時高喊:「李慧琼越權可恥!破壞議事規則可恥!」議員陸頌雄感到有東西擊中頭部後方。會議暫停5分鐘,郭被保安逐離場。郭掙扎期間,男保安簡廣榮背部著地摔倒,送院治理,診斷結果顯示他後枕及背部下方有觸痛,腦部掃描發現他後枕有一厘米乘一厘米的高密度損傷,簡獲給予32日病假。

案件編號:WKCC38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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