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頒令壹傳媒清盤 後續程序需時以年計 《台蘋》業務有待處理
《蘋果日報》被指違反國安法,遭保安局凍結資金,自6月底起停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9月向高等法院提交清盤呈請,要求法庭頒令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案件今(15日)聆訊。壹傳媒沒有派出法律代表或提出反對,聆案官黃健棠頒下清盤令。
視乎公司架構處理台灣《蘋果》業務問題
法庭於10月中委任安永企業財務服務有限公司的顧智心及徐子超為臨時清盤人,惟二人不足一個月便辭任,改由譚競正會計師事務所的譚競正及文景城接手。兩人早前去信台灣《蘋果日報》,要求清點及移交所有資產。今日庭上未有處理台灣業務問題,據庭外了解,清盤人會視乎公司架構再作處理。
港方去信《台蘋》要求移交資產後,台灣民間憂慮其歷年採訪資料會移交至香港,甚至成為呈堂證供。日前有台灣團體發起集會聲援《台蘋》,並呼籲台灣政府阻止港方獲取《台蘋》資產,防止中共滲透台灣。
律師估計清盤動輒需時數年
法院頒下清盤令涉及許多程序,資深大律師黃文傑指出,清盤官需審視公司狀況,必要時作出調查及變賣資產,需時以年計。大律師陸偉雄估計,由於《壹傳媒》具相當規模,有不少資產、器材需要變賣,債權人亦有一定數量,需時協調,故難以評估清盤所需的時間,但動輒數年。
自《蘋果》停運後,工程公司、科技園及積金局均先後入稟索償欠款,不少員工亦到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黃文傑指出,一旦清盤程序啟動,所有官司都會自動終止,待公司變賣所有資產後,再根據債權人的比重,按先後次序償還欠債;若公司資不扺債,債權人則無法收回欠款。
陸偉雄則評估,由於壹傳媒清盤涉及不同原因,並非全因資不抵債,故當其所有資產被變賣後,或許有足夠資金償還欠債,但不能保證。
清盤不影響《台蘋》運作
至於《蘋果》台灣業務事宜,陸指出每個地方的司法管轄權不同,壹傳媒清盤不會影響《台蘋》運作。不過,由於《台蘋》隸屬壹傳媒集團,故清盤人要求索取公司海外業務資料,屬正常做法。
政府在9月稱出於「公眾利益」,根據《公司條例》向法院提交壹傳媒清盤呈請。法官陳靜芬翌月委任臨時清盤人,判詞形容壹傳媒自2021年9月5日起處於無管理狀態,沒有董事或董事會,淨虧損近2.5億,包括科技園沒收租約、員工追討工資等。法官認為壹傳媒已無力還債,且又沒有足夠業務維持上市,清盤呈請有理據。
案件編號:HCCW35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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