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日(19日)為立法會選舉,廉政公署近日就涉嫌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連番拘捕多人。廉署今(16日)落案起訴兩人,涉嫌……

本周日(19日)為立法會選舉,廉政公署就涉嫌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累計已經拘捕10人。廉署今(16日)落案起訴其中兩人,指他們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於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投白票的社交媒體貼文。兩人獲准保釋,下周二(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答辯。這次是自《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修訂後,首次就煽惑不投票或投白票罪行作出檢控。

眾新聞製圖


被捕的兩人包括36歲、報稱任職銷售員的陳健民,以及65歲、報稱為辦公室助理的梁月嫦。兩人各被控一項罪名,於選舉期間以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

控罪指,兩人分別於今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或12月16日期間,在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在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一則貼文,該貼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而廉署早於上月底,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許智峯及前區議員丘文俊,兩人涉嫌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貼文,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30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至投票日,均被界定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