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男兩女涉荃灣屠房外串謀暴動 事隔兩年被控今提堂 入境處職員等五人被拒保釋
前年8月25日有人發起「葵荃青大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其間警方在荃灣屠房外拘捕多人,事隔逾兩年後,當中六男兩女被控串謀暴動,以及管有金屬棒、行山杖等物,今(17日)在沙田法院提堂。控方透露,本案8名被告與4名男子被捕後「踢保」,未被控的4人當中有一人已離港,另有兩人在逃。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最終批准三名被告保釋候訊。案件將於明年1月28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控罪指八名被告與四男串謀暴動
八名被告依序為樹藝師湯衛國(34歲)、冷氣維修店東主梁啟彥(27歲)、公務員鄧志康(25歲)、運輸工簡子聰(26歲)、機械技工潘世傑(28歲)、汽車維修工陳慶龍(35歲)、無業女羅雅婷(44歲)及秘書鄧可盈(24歲)。據了解,鄧志康在入境事務處任職。
所有被告均被控前年8月25日在荃灣屠房外,與另外四名男子,即謝信誠、區曉峰、劉卓陞及王駿禧串謀暴動。
首四名被告、第七被告另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涉及雷射筆、連彈丸的彈射器、金屬棒、鎅刀及29支行山杖。第一、三、四、五被告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各涉管有一部無線電對講機。
控方指案件涉及12人 一人在另一案件判囚7年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8日,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其間反對所有被告保釋。
控方又透露,本案原本涉及12人,所有人原獲警方同意保釋候查,但全數「踢保」。當中一人已離港,另有一人早前在另一案件中遭判囚7年,現正服刑中,待警方與懲教署協調好,便會提控並帶上法庭。若果警方拘捕其他在逃人士,將帶上法庭一併處理。
僅兩男一女獲批保釋候訊
張官最終批准第五、六、八被告各以5,000元至1萬元保釋候訊,其間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可離港、每周去警署報到。三人均沒有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至於被拒保釋的五名被告,除首被告外,其餘四人均保留8天後保釋覆核的權利,將於本月24日再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STCC3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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