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女警被指於2018年不誠實使用警方系統以取得警方內部資料,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今原於西……

一名33歲女警被指於2018年不誠實使用警方系統以取得警方內部資料,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今原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控方同意讓她簽保守行為了事。庭上透露,女警被發現進入系統後,聲稱不認識受查人,後來被發現原來是其丈夫,她解釋,因貪玩而用丈夫的身份證號碼查閱。

女警潘婉婷將整個頭部包裹,由多名壯漢包圍護送上座駕離開。

被告女警潘婉婷( 33 歲)原被控於 2018 年 6 月 23 日在荃灣警署報案室內,以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警方早前發聲明指,涉案女警已被停職。裁判官鄭念慈今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下令被告自簽1500元,守行為24個月,期間不得干犯任何不誠實罪行。

案情指,警方根據內證查核發現2018年6月23日凌晨約三時,被告在荃灣警署內使用報案室的警方系統查閱「黃俊傑」(音譯)的資料,上司查問被告該次的查閱原因,被告稱已忘記事件及不認識該人。

該系統中可以查閱目標人物是否被通緝,及過往的刑事記錄。上司再派員調查事件,發現該被查人士原來是被告丈夫,亦沒與任何報案案件有關。被告其後在警誡下承認因為「貪玩」使用丈夫的身份證號碼查閱資料,她被捕後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WKCC41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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