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漂稱頻接催投票「追魂call」 微博現疑票站內拍選票照片涉違法
有內地某大城市工作的港人今早出發,早前獲政協出資提供機票住宿,在投票日到內地口岸投票。……
是次立法會選舉谷票潮不斷,有多名港漂向眾新聞表示,最近不斷收到中資機構及同鄉社團催迫,務必要今日投票,形同「追魂call」;亦有港漂稱,擔心當局會秋後算賬沒投票人士,同日在微信圈內亦出現大量標示自己已去投票帖文,當中有人更懷疑在票站內拍下選票,涉嫌觸犯法例。
有不願具名的港漂表示,由於今次有關方面給予的壓力「力度比以往大得多」,不少港漂怕不配合會有後果,有人疑要「證明自己有投票」而「做盡功夫」、「犯法而不自知」。
另有港漂透露,自己曾在中資機構工作,最近前僱主特意聯絡,要求今天務必投票,「而且每日催促」;亦有多個港漂表示,有來自不同的同鄉社團,以至聲稱中聯辦中人不斷呼籲及提醒投票,形容如同「追魂call」。該港漂亦稱,在港漂圈內曾有人熱烈討論「不投票會否被追查甚至有後果」,有人形容是「白色恐怖」。
「谷票潮」令微信圈內亦出現不少與香港投票相關的帖文,一名相信為港漂的男子,在帖文寫上「為己為民生,跑完去投票」,並附上多張照片,但當中有一張疑似在票站內上載了港島東區的選票,並配以身份證背面,其餘相片則相信為其投票前後在票站前自拍,以及選舉事務處信件,惟當中收信人的名字及地址清晰可見。
根據法例,任何未獲授權人士,在投票站內使用電子器材進行通訊、拍照,錄音或錄影,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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