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間諜滲透台灣軍方,連台灣總統蔡英文隨扈也遭滲透,台灣國防部雖聲稱洩漏的非國安機密資訊,但總統府維安遭中共滲透卻是事實……

大陸間諜滲透台灣軍方,連台灣總統蔡英文隨扈也遭滲透,台灣國防部雖聲稱洩漏的非國安機密資訊,但總統府維安遭中共滲透卻是事實;根據台灣檢方過去5年判決資料,8成7都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台灣立委羅致政認為,共諜案屢有輕判,已提案修法,希望未來法院設置「國安專業法庭」,讓受過相關專業訓練的法官專責審判共諜案件。

蔡英文今年曾發生警衛官遭吸收為共諜案,台灣國防部聲稱並非機密資料外洩。取自蔡英文Facebook

路透20日發表調查報導《T-Day:台灣戰役》(T-DAY: The Battle for Taiwan)第三篇,以「案件文獻披露,共諜已滲透台灣軍方」為題,列舉多起台灣已爆發的軍中共諜案,說明台灣目前面臨中共間諜滲透軍中的處境,並稱北京目的是收集台灣國防計畫細節,削弱領導人能力於無形,連蔡英文的維安細節也遭滲透。

路透引述的共諜案,先前多已見諸台灣媒體,包括被台灣《鏡周刊》披露並稱為「台灣史上最大共諜案」的「謝錫璋案」。這起共諜案,幕後主嫌謝錫璋奉中共中央情工系統「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命令,自1997年以港商名義多次來台,以邀宴、球敘途徑,接觸並結交台灣現役或退役軍官。

謝錫璋案共有前海軍教準部綜合處長張培凝、時任海軍司令部計畫處上校組長何忠技及其妻莊秀雲遭國安法起訴;此案更離譜的是,謝錫璋頻繁接觸台灣多位將領,包括時任空軍作戰指揮部指揮官、國防部前副部長的張哲平,因曾與謝餐敘,張妻還接受招待到香港旅遊,後來遭調任國防大學校長「留校察看」,與原本呼聲最高的參謀總長一職擦身而過。謝錫彰已3年未入境台灣,遭台灣檢調發布通緝中。

路透提到的蔡英文維安人員案,則是特勤中心前警衛官、曾任台灣前總統蔣經國及李登輝隨扈的孫翰方,受中共情報人員利誘,吸收外甥、總統警衛官王文彥為共諜,要求提供蔡英文不公開行程資料、手繪特勤中心組織表、警衛室人員個資、值班表等機密情資,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兩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1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軍中共諜案件頻傳,多起均涉及軍中將領,影響軍中士氣。取自台灣「國防部發言人」Facebook

針對路透報導,台灣國防部回應稱,該報導中有關「維安部門」部分,洩露的並非國安機密資訊,這部分早已經過司法相關程序,並由檢調機關依法起訴。不過,這也再度證實中共間諜觸手已深入總統府。

路透根據法院判決及台灣媒體報導指出,過去10年中,至少有21名上尉或以上軍銜的在職或退役軍官,因替中國從事間諜活動而被定罪。審查顯示,目前至少有9名其他現役或退役軍方成員因涉嫌接觸來自中國的間諜接受審判或接受調查。

路透提到,根據台美軍事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兩岸公開衝突,這些位處有利位置的共諜,可以為中國提供無價的優勢。今年兩岸緊張局勢急劇上升,解放軍也正加緊對台灣的灰色地帶戰,包括空中和海上巡邏行動,中共也正在穩健蓄積奪取台灣、阻止美國干預所需的火力。

針對路透報導,台灣國防部表示,國軍透過多元教育方式宣導與獎勵官兵主動檢舉反映,不法人士在接觸國軍官兵初期,即遭檢舉調查,是一種反情報工作積極的表現,並未遭滲透。

國防部強調,國軍對於可能外洩機密資訊即速採變更手段,並在案件未產生洩密危害前,即阻斷刺密蒐情管道,可有效維護機密安全。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也對此回應指出,陸方無限擴張間諜行為,已經對兩岸正常學術交流往來,造成重大傷害,更嚴重破壞兩岸關係正常發展,台灣要求對岸停止此種惡劣的政治操作,同時也要提醒台灣民眾,參與兩岸交流已出現潛在風險。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提案修法,希望增設國安專業法庭。取自羅致政Facebook

●立委提國安法相關修正案 建議設「國安專業法庭」專審共諜案

軍中共諜案層出不窮,但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引用數據卻顯示,近年違反國安法案件,法院對相關犯罪者屢屢輕判;根據台灣高檢署統計2015年至2020年8月判決資料顯示,判決確定的141人中,有罪者137人,判刑6個月以上者僅19人,僅占1成3,判刑1年以上更僅9人,其餘均為6個月以下或拘役,等於8成7都可易科罰金;

對此,羅致政共提出「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及「反滲透法」修正草案,擬立法設置「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由具有國安相關專業知識的法官審理相關案件。

此案已連署完成送立法院議事處。根據立院議程已排入程序委員會,最快本周五(24日)交付委員會進行審查。

台灣海軍官校前教官、錦江級飛彈巡邏艦前艦長呂禮詩對此表示,他傾向贊成設立國安專業法庭,但除了台灣軍方認定的機密外,審判過程全程公開。他認為,各專業領域本來就應該有專業法官,若大家看運氣、電腦抽籤分案,對此領域不熟的法官,有可能造成輕判結果。

先前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接受媒體訪問時稱,質疑這是過去「警備總部」再現,並稱是「綠色恐怖」;不過,羅致政認為,就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樣,國安法案件交由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法官專門審理,強調「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由具有國安相關專業知識的法官辦理,前述法官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的國安相關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

依據台灣《國家安全法》規定,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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