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彭亮廷今(21日)判刑時指,被告不止身為警員,更在當值其間利用報案室犯案,辜負大眾市民、報案人和上司對他的信任,故……

駐守機場客運大樓報案中心的29歲男警員涉監守自盜,將一個由市民拾獲、內有逾5萬元現金的失物LV銀包放在茶水間的雪櫃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裁判官彭亮廷今(21日)判刑時指,被告不止身為警員,更在當值其間利用報案室犯案,辜負大眾市民、報案人和上司對他的信任,須判阻嚇性刑罰,判他入獄9個月。

被告馮奕鈞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馮奕鈞(29歲)與待業的太太育有4歲的兒子,被告是家庭唯一收入支柱。被告自2013年成為警員,曾在不同部門工作,獲5張嘉許狀及30次不同類型的嘉許。對被告而言,有案底及失去他夢寐以求的工作是對他最大的懲罰。

辯方力陳「違反誠信」非加刑因素

辯方今強調,本案並不屬一般僱員與僱主之間盜竊案例中「違反誠信」的情況,力陳法庭不應因被告「違反誠信」而加刑。辯方又指,被告只因一時貪念犯案,與他過往的良好表現和品格不相符。

控方引用案例反駁,警員有獨特角色,須維持公眾對警隊的信心,無時無刻都應被視作正在當值,「被告唔單止係當值其間犯案,仲作為警員喺當值其間犯案,罪責更加嚴重」。

警隊原信有抱負有承擔才聘用 

裁判官彭亮廷指出,案發時報案室只有被告一人當值,本案無疑是監守自盜,絕對是違反誠信的案件,被告違反了大眾市民對警隊的信任,也違反了上司對他的信任。彭官續指,成為警察是被告的夢想,警隊也是相信他有抱負、有擔當才聘用他,「偏偏被告就濫用職位同崗位干犯本案」。

裁判官彭亮廷

彭官量刑時指,若單純考慮涉案財物的價值,按過往案例的判刑準則,應判處6個月監禁。不過,彭官指涉案銀包內有信用卡、提款卡及身分證等物,而單單偷取一張信用卡,量刑起點已達9個月監禁,「再考究下去,量刑起點係12個月」。彭官認為,只對比財物價值會使量刑變得機械式,故法庭並不能以此為基礎考慮。

彭官引用早前一宗男警性侵未成年少女的上訴庭案例,強調警員犯法,無論犯案時當值與否,法庭都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彭官續指,被告不止身為警員,更在當值其間利用報案室犯案,遂以10個月為量刑起點。

獲十多親友撰信求情 官:既然如此,為何沒想過犯案會令前途盡毀?

被告獲十多位來自各行各業的親友撰信求情,眾人均形容他是好丈夫、好父親,希望法庭給予他更生機會。

惟彭官今直言:「既然如此,為何被告犯案前沒好好想清楚會有如此嚴重後果,會辜負社會、家人、朋友嘅期望,令自己前途盡毀?」彭官最後只酌情減刑一個月,判監9個月。

被告審訊時曾自辯稱,報失手續需時繁複不想遲放工,留待翌日再處理失物。彭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根本無意尋找物主,他稱因警署夾萬不安全,故將銀包放雪櫃底,反映他假定其他出入的警員都會偷竊,說法荒謬絕倫。

案件編號:STCC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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