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銷貨屬新興 稅務師:行業未有標準化會計核算制度 主播依法納稅難
內地網絡主播連番因逃稅被罰天文數字,有稅務師表示指,行業未建立起標準化的會計核算制度,直播網紅難以依法納稅,稅務機關亦難以稽查。另一邊廂,網紅主播補稅潮如火如荼,有內地財稅學者指,體現了共同富裕。到底逃稅和共同富裕有什麼關係呢?
在8月17日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總書記習近平在研究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講話中提到,堅決打擊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等獲取非法收入行為,要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
一個月後,稅務總局發起查稅,有專人提示和督促有稅務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去整頓、改進;再之後的兩個月,網絡主播雪梨和林珊珊被指逃稅被罰,最新一個是,有直播賣貨一姐之稱的薇婭,被罰款超過13億。
直播銷售作為新興行業,銷售主播主要用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交多少稅:第一種是主播,是以類近「自由工作者」性質和直播平台合作,平台按勞務報酬標準,代繳其個人所得稅;第二種形式是,主播和經理人公司或平台簽約,個人所得稅會以七級累進制計算,由最低3%至最高45%,通常由公司或平台代繳,主播到手的是稅後薪金;而第三種,例如薇婭就成立個人獨資工作室去承接業務,以經營所得交稅,最高徵稅35%。不過薇婭因被指沒有報足稅而被罰。
《新京報》引述稅務專家郭偉表示,由於直播售貨利潤難以核算,以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徵稅,核定徵收率可能只有個人所得稅稅率的十分之一。
薇婭早前在一個公開演講說過:「這是一個全新的行業,它還很年輕,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我相信它會慢慢長大成熟、規範。」不過她有沒有機會東山再起,再次親身感受這個行業發展,則言之尚早。
薇婭丈夫董海鋒在致歉信辯解稱:「聘用所謂的專業機構幫我們進行稅務統籌合規,但後續發現這些所謂的合法合規的稅務統籌均存在問題。在更為專業的財務團隊到崗後,發現稅務統籌有極大風險,於是自2020年11月至今,我們終止了所謂的稅務規劃統籌,按照45%個人所得稅率全額繳納薇婭相關稅款,並主動補繳在此之前的不合規的相關稅款。」
《新京報》的報道,亦訪問了多名主播,他們表示收入一般是底薪、績效奬金以及佣金,報道指知名度普通的主播底薪,往往達不到交稅門檻,加上行業近幾年才興起,很多平台或經理人公司鑽稅務漏洞,私下發放奬金及佣金,藉此逃稅,令稅局難以監管及徵收。不過主播們並不清楚自己的應繳稅款,亦不關心公司或平台是否代為繳足,只在乎有多少錢進口袋。
《財新網》引述有稅局工作經歷的稅務師表示,直播行業不像影視行業經歷多年發展,已建立起行業會計核算制度,從業員在財稅處理方面有標準及制度,直播網紅難以依法納稅,稅務機關亦難以稽查。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納稅是社會責任,收入越多、名氣越大,責任越大。他又說新業態出現為稅制徵管帶來一定挑戰,這次直播網紅補稅潮,是保證稅收公平、調節收入分配,共同富裕的體現。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