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四(16日)拘捕一名22歲男子,涉於今年9月起在「連登討論區」發布6個煽動帖文,並在擁有過千名成員的 Teleg……

警方上周四(16日)拘捕一名22歲男子,指他於今年9月起在「連登討論區」發布6個煽動帖文,並在擁有過千名成員的 Telegram 平台發帖煽動平安夜行動。該男子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等7罪,他於上周六首次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保釋覆核,同樣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被告保留8天覆核權,12月31日再提訊。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處理

被告陳泰森(22歲)今無律師代表,親自就保釋陳詞。羅官拒絕申請後,問被告是否8天後再申請保釋,被告回答:「係。」再用普通話說:「是的。」羅官向被告確認日子時,被告再用雙語回答:「(廣東話)可以31號,(普通話)可以31號的,法官大人。」散庭時,旁聽人士紛紛祝被告「聖誕節快樂」。

報稱送貨員的被告面對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及6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首項控罪指他在2021年12月13日,在香港煽惑他人參與憑藉普通法及《公安條例》第18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其餘6項控罪,指他在2021年9月24日、10月1日、10月10日,兩次在10月24日,及12月8日,在香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發布一篇刊登於「連登討論區」的貼文,分別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1)條下列各項的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f)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g)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5115/21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