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去年為觀塘區議員做義工時,涉向3名因租務糾紛而求助區議員的人索取2400元作報酬,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3項代理人……

一名休班警去年為觀塘區議員做義工時,涉向3名因租務糾紛而要求區議員協助的市民索取2400元作報酬,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案件今(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區議員供稱,即使有時會付費請調解員協助,但一直認為休班警是做義工,從沒想過他會「靜雞雞」問街坊收錢。休班警無律師代表,親自在庭上盤問區議員,指案發前的確數次主動做義工,但處理涉案糾紛前卻並沒說明,「我之前做義工,係咪就一世都係你義工?」

被告警員陳家霖離開時說要戴眼鏡,並稱遲些再接受訪問。邢穎琦攝

被告警員陳家霖(37歲),疑在休假期間為觀塘區議員謝淑珍擔任義工。謝淑珍於去10月20日,安排被告協助一名工廠大廈單位業主處理租務糾紛。兩日後,被告涉向該業主李佩君、租客雷曉程,及地產經紀李菊洪分別索取800元,即共2400元,作為協助處理糾紛的報酬。廉署接獲警方轉介投訴後,控告被告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對被告私下收錢非常詫異

控方傳召觀塘區議員謝淑珍作供,謝供稱,去年8月20日首次與被告WhatsApp聯絡,被告主動表示有興趣幫辦事處做義工。其後在9月中至10月案發當日前,雙方在辦事處見過7至8次。謝強調,為街坊提供的服務均是義務性質,不容許義工私下收錢。

謝表示,她在10月20日接獲街坊有關租務糾紛的求助,同日晚上聯絡被告幫忙處理。被告在22日上午與街坊在辦事處見面,同日告知謝已成功調解。謝供稱,她曾在WhatsApp回覆「你咁好嘢,咁快搞掂」,惟翌日她收到租客雷曉程來電,指被告WhatsApp要求她繳付800元作調解報酬。謝直言當時感到非常詫異,從沒想過會有義工向街坊收錢。

向被告求助因對警察「好有信心」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盤問證人。他指出,本案涉及的租務糾紛非常複雜,事主試過報警但亦未能處理,問謝淑珍為何會找他這個有精神病的休班警幫忙。謝淑珍供稱,雖然知道被告有精神病,但從未察覺他有不正常行為,又形容被告是熱心市民,能細微觀察不同地區問題,更試過捐出口罩等物資給辦事處。謝解釋,接觸被告前,已就街坊的租務糾紛向兩名律師索取意見,覺得情況難處理,後來想起被告是警察,而她對警察「好有信心」,覺得警員的語言技巧與他人不同,就想看看他會否有解決方法。

觀塘區議員謝淑珍。邢穎琦攝

區議員:收一蚊都有問題!

被告引述他與謝淑珍的WhatsApp記錄,指他在事發前曾數次主動提出做義工,惟處理涉案租務糾紛前,他和謝雙方都沒講明是義務性質,質疑:「我之前做義工,係咪就一世都係你義工?」謝未有正面回答,裁判官杜浩成遂協助被告整理,指其意思是謝一廂情願覺得他做義工,謝輕聲回應「係呀」。

被告又問,如果有人成功處理涉案這宗複雜的糾紛,向調解各方收取800元是否合理。謝淑珍直言:「喺我角度,收一蚊都有問題!」她同意有需要可能會付費請調解員協助,但重申必定會先問街坊意見,不會預計有人「靜雞雞」收錢。

裁判官杜浩成

官屢勸喻被告請律師

早上甫開庭,控方表示原本已於上周五與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商討同意案情,惟今早才得悉被告已解聘該律師代表,因此未能簽妥相關文件。

杜官關注原定兩天半的審期是否足夠,又問被告是否準備好開審。被告自言相信有能力自行抗辯,又稱已準備好精神科醫生報告,但因控方表示不需要而沒有轉交。控方聞言立即澄清沒收到通知。被告遂補充稱是上次聆訊休庭時所說,又指解聘律師是因律師覺得不要使用報告,但他本人堅持想用。

杜官打斷指不想知道法律意見詳情,現只關注被告會否考慮找當值律師代表,強調若以精神狀態作抗辯理由,非一般人能處理。惟被告堅持不需要律師,認為毋須浪費法庭資源。

杜官再追問精神科報告內容,問被告是否已轉交案情資料給醫生。被告答:「當然無啦。」杜官聞言怒斥:「咁你個專家報告有咩用?淨係話你有病,但唔一定同案有關。睇起上嚟,你都未準備好!」惟被告最終仍堅持自行處理。

案件編號:KTCC1136/2021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