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悼陳彥霖涉拒出示身份證被控阻差 王婆婆自辯:警察知我是誰,藉指控阻街拋垃圾打壓示威
示威常客「王婆婆」王鳳瑤涉今年1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時,拒絕向警察出示身份證,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4日)在觀塘法院續審。王婆婆出庭自辯,質疑警方根本知道她是誰,案發當天卻藉詞她阻街及亂拋垃圾,打壓示威,並要求她出示身份證;她一度打算應警方要求出示,惟因等候換新證而忘了原有證件是否跟身。她直言「完全唔信任」警方,不希望香港變成深圳般,市民要盲從權威,故最終不欲按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
被告王鳳瑤(65歲)被控今年1月22日在唐明街阻撓督察李甜珠和警署警長陳朝陽。
每月的22號都會想起陳彥霖
被告自辯時供稱,案發當天是22號,為職訓局女學生陳彥霖屍體被發現的日子,每月的22號她都會想起陳。被告批評,死因庭裁定陳死因存疑後,相關部門沒有徹查事件,故當日到將軍澳示威,希望「沉冤待雪」。
被告續指,到場後發現四邊行人路都站滿警察,「我懷疑警察唔想我示威」,她只好走到安全島上,「我知嗰到好唔安全,雖然叫做安全島」。她自言「已經盡量諗方法唔會阻到人」,惟示威尚未開始,警察已「來勢洶洶」指她的物品阻街、亂拋垃圾,要求她出示身份證。她認為要她出示身份證並不合理,「因為佢哋知我係邊個」。
若指控行為不檢反而更易接受
她在庭上質疑,警方故意用各種理由打壓示威,「一嚟就用奇怪口吻話我扔垃圾之類,完全唔相干」,「我覺得佢哋係打壓而唔係執法,更加令我懷疑佢哋嘅目的」,故與警員理論。她直言,若警方當時指她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她反而更易接受,因為這與示威有關,她會主動要求警方劃出示威區。
與警方理論期間,她特別顧及自己的私隱權及示威權,「近年有目共睹,警方有好多荒謬言論,令我更加唔信佢哋」,故「盡量想同警方理論」,但最後被捕。
她在庭上哭訴:「(當時警方)反反覆覆,又話要拉要鎖,冇必要咁用大聲公......好似話比全世界聽婆婆喺到犯法,不過我冇!」她反指大班警員更阻礙行人,令駕駛者不安全。
一度打算出示身份證 惟忘記證件是否跟身
被告續稱,擔心警方進一步提出不合理要求,於是打算合作,惟由於當時她正等候更換新的智能身份證,忘了原本的證件是在自己身上,抑或交給了換證中心,「當時我諗呢樣嘢而拖延咗(出示身份證)」。
不過被告強調,最重要的原因始終是質疑警方故意打壓,「想問清楚合理懷疑係乜,我對佢哋嘅懷疑係好多好多,完全唔信任」。而且她曾長住深圳,深深體會到當地市民要立即服從有權勢的人。被告表示「唔想香港變成深圳」,故不欲順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
另外,控方今早傳召拘捕被告的女警蔡婷婷(音譯),並播放相關片段。被告盤問蔡時指,她被帶返警署後,有人稱要替她打「懵仔針」,又在警車上遭一名白衣人大聲責罵。蔡否認,並謂:「全程都係你喺度講嘢好大聲,好嘈」。
案件下月18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12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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