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區議員做義工索報酬被廉署起訴 休班警:僅用私人時間調解民事糾紛
休班男警去年為觀塘區議員做義工時,涉向3名因租務糾紛而要求區議員協助的市民索取共2400元作報酬,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案件今(28日)續審。女事主的兒子及丈夫供稱,由於擔心涉及行賄警員,故拒絕向被告付費。休班警親自盤問時稱,早已向事主表明,他是用私人時間協助調解民事糾紛,而非警員身份,故收費不屬收賄。裁判官亦指,本案並不是控告被告作為警員收賄。
被告警員陳家霖(37歲),被指在休假期間為觀塘區議員謝淑珍擔任義工,協助女事主李佩君調解租務糾紛,最後向她收取800元作為服務費。
事主兒子:擔心付費涉行賄警員
李佩君的兒子楊永利今供稱,他曾直接致電被告,查證對方的警員身份。被告確認本身任職警察,指是經區議員介紹,為李佩君調解租務糾紛,並透露已與租客議定了賠償金額。楊稱他一度表示「仲可唔可以再平少少」。
楊其後接到母親來電稱,被告調解成功後,向她索取服務費。楊認為事有蹺蹊,着母親不要答應,「而家唔知佢係咪差人,如果佢係,(付錢)就可能犯法;如果佢唔係,就可能係騙案」。由於當晚有租客、地產商及業主的三方會議,楊認為被告不應出席,建議改由他接手處理。
楊於是再致電被告,指他可替家人自行處理。被告不同意,表示他已經處理好,若他不在場「唔會傾得成」,但楊堅持親自處理。
稱一家人以往好信任警察
被告親自盤問楊,為何他的父母沒有一開始就找他幫忙。楊解釋,自己不是與父母同住,大家不會每件事都告訴對方,「就算家人會互相關心,都唔一定每一件事都會講」。
裁判官杜浩成質疑,既然一開始楊已對被告的警員身份生疑,為何又會向他表示「仲可唔可以再平少少」。楊解釋,他一開始不知道服務要收費,但其後一牽涉金錢,便擔憂有法律問題。楊又謂,父母以往十分信任警察,「我自己都覺得差人好多嘢都做得好好」。
事主丈夫:被告曾約見交收租約並索報酬
女事主丈夫楊志榮(譯音)亦出庭作供,稱曾收到被告來電,約他在坑口港鐵站交收租約正本,被告向他索取800元。楊志榮稱,他表示已與家人商量好,不需被告繼續幫忙,被告聞言謂:「咁我咪白做?」他此後便沒再與被告聯絡。
被告盤問時指出,楊志榮從未在書面口供中提及交收租約的事,質疑他是與妻子商量本案後,編作出這個故事。楊否認,解釋因認為有關細節無關重要,故沒在錄口供時提及。
被告又指,他在區議員辦事處與楊首次見面時,已明言自己是用私人時間幫忙。楊回應謂:「以我理解,任何時間警員都唔應該收錢。」被告續指,他當刻並非運用警權處理刑事案件,而是處理民事糾紛,故不屬收賄。楊堅持指做法不恰當,認為做法或涉行賄。
接受警員幫忙因「唔知會收錢」
當被問及為何對被告警員身份有警戒心,卻又同意讓他幫忙,楊志榮解釋:「我覺得差人有經驗會幫到件事⋯但我唔知會收錢㗎嘛。」
杜官聞言詢問:「你知唔知無論休班與否,差人都唔可以幫市民靜雞雞調查㗎?」楊表示不知道。杜官又指,本案控罪並非公職人員收賄,而是代理人索取利益,故與被告警員身份無關,楊表示不清楚。
案件編號:KTCC11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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