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不可能贏的遊戲 Nov 5, 2021 • 一個人 昨日終審雖然話「共同犯罪」唔適用於「暴動罪」和「非法集結罪」;但不在場仍然可以用「從犯罪行」去告,並判一樣刑期監禁。對方還有一張無敵嘅「釋法」未用,點解仲要玩依場必敗兼晒錢嘅遊戲呢? 司法覆核的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