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書袋掉著掉著就掉進書袋裡了
【按:本文中的大部分文字都是發在@Sappho《我要爆料》後面的評論,文中的“閣下”指的是Sappho。我又偷了一回懶,對它稍加修改補充重新發在這裡。】
歡迎閣下也來吃瓜。身為女性,站在父權制社會那一方吃瓜,是不是味道格外香?
網民站在李靚蕾這一方討論這件事,那就是“吃瓜”,是“獵巫”;像閣下這樣的人,站在王力宏這一方議論這件事,就是“主持正義”?王力宏的事業被李靚蕾毀掉了很可惜(人家只是暫時退出演藝業而已),李靚蕾的人生被王力宏浪費了8年就不可惜?如此雙標,好意思指責別人。
“獵巫”這個詞,我記得說的是中世紀的基督教父權制社會迫害女性,明明人家不是女巫,非要誣陷人家是女巫,然後父權制社會的神棍們就把那些被他們視為異類的女人們抓去燒死。
王力宏如果覺得他被李靚蕾誣陷了,被網民“獵巫”了,他完全可以告她誹謗啊,你們臺灣是法治社會對不對?
既然王力宏自己也認錯了,那就說明李靚蕾沒有誣陷他,網民(包括閣下)議論這事就不是獵巫。
爆料原來是“行徑”,是該受譴責的?一個女人,不管怎樣被夫家欺負虐待,就該隱忍不發,忍氣吞聲,打碎牙齒往肚裏吞,才能算溫柔敦厚?所以閣下為什麼不建議貴國立法院廢除《家庭暴力防治法》呢?一個人被自己的家庭成員暴力相向,居然向警察向社會爆料,多麼可恥!
至於說到孔方兄,不知道閣下有沒有為賺錢而工作?當閣下出賣自己的勞動獲取金錢收益時,有沒有覺得自己為孔方兄而勞碌是多麼可恥?
不過像閣下這麼神奇的人類,想必是可以不必沾人間煙火,喝西北風也能活得很好。
對了,看閣下在文章裡掉了那麼多書袋,文采斐然,本人非常佩服。
不過我記得,年輕時,老師教我們讀古書,要“入乎其內,出乎其外”。因為古書裡固然有精華,卻也同樣有糟粕。
如果一個人,尤其是一名女性,讀了很多古書,卻不分青紅皂白地將書中那些矇騙殘害女性的糟粕一併吞下,內化到自己的價值觀裡,都21世紀了,還把自己活成曹大家那樣附和父權製家庭、拿什麼三從四德之類的玩意兒坑害女性的父權製倀鬼與幫兇,那些引經據典就不是掉書袋,而是掉進書袋裡,將自己變成一條書蠹了。多麼可悲又可鄙的人生。
本人文筆很差,又喜歡偷懶,不僅喜歡把發在別人文章後面的評論拼湊成文章,偶爾還能把它拼得頭頭是道,將那些掉進書袋裡、淪為書袋囚徒的人,駁得啞口無言,祗好說什麼“憑爾去”。
可不祗能憑我去,妳當我像妳那麼容易被父權製社會的垃圾破爛洗腦啊。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