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在谈论民主的时候是必须坚持一个前提的,那就是民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民主存在的目的是维护自由,也就是个人的消极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高无上的。民主是维护自由的最好手段,一个暴君可以从你这里夺走一个金币,也可以夺走所有金币。所以民主比威权要好,好在公权力很难肆无忌惮。民主制度是制约公权力的最好办法,民主制度下公权力想做些剥夺自由的事难度就大大增加了。比如河北农民烧煤取暖不被允许,这事民主制度下就不可能发生。人类历史上除了德三的特殊情况以外,哪个暴君是通过民选上台呢?制约公权力是民主制度的最原始和最基本作用。

这就是说很多批评民主的说法对自由主义者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比如有些人说民主不是选贤举能,选出的是最能煽动民意的而不是专家。问题是民主为了什么?民主是为了选贤举能么?不是啊,民主就是为了约束公权力,选贤举能又不是目的。选出“贤”了那好,没选出也无所谓。有人说民主制度选举出来的人不是社会底层,代表性不够强,问题是这和民主制度有什么关系呢?民主的目的就是制约公权力作恶,除此之外它并不负责别的。民主制度可以建立一个大政府的福利国家,但这不是民主制度的根本目的。好比避孕套这东西也可以保护枪口,卫生巾可以保护足底,但它最原始和基本的用法不是干这个的。我评价一个卫生巾好不好,可以说它用来护脚也很棒。但说一个卫生巾合格不合格,那得看它防侧漏能力强不强。

这就有一个延伸的地方,那就是什么时候可以不搞民主制度?很简单,就是民主制度不能维护自由的时候。举个例子,假设法兰西共和国的议会无能,打不过反法联盟,只有拿破仑能行,那拿破仑称帝搞威权就应该支持。一旦落入外国甚至外族手中,连基本权利基本的自由都保不住了,还要民主干什么呢?再举个例子,阿诺德也是民选上去的,他要剥夺人的经济自由,皮诺切特可以站出来阻止,条件是他要独裁统治,这可以支持么?当然也可以支持。民主的目的就是维护自由,自由都保不住了还要什么民主呢?

讲程序正义,讲法是可以的,但讲程序正义是为了什么?是维护民主制度。维护民主制度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维护人的自由。一个威权国家,比如汉人王朝,比如波旁王朝,这种需要讲“法”么?法理有意义么?没有,不需要。它们又不是民主国家,是威权统治,他们上台的时候又不是人民投票上去的,凭什么要人民服从他们的法律?没有必要,看利益就行。比如弑君篡位,我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就觉得理所应当,你皇帝本身就不是一个民选出来的“合法”职位,你凭什么给我讲程序正义与合法性?威权统治着的合法性完全在于民族利益,而不是法律本身。谁有能力维护民族利益,谁的统治对民族有好处,他作为威权统治者就有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就是正统。比如曹操和刘备,都是汉人,都雄才大略,那谁赢了谁就有合法性,刘备比曹操合法性高一点,因为他屠杀少。但袁世凯和北洋就没什么合法性可言,因为他们驱散议会嘛,他们自己就先践踏了民主政体搞威权统治。那搞威权统治,谁符合民族利益呢?孙中山符合,所以“正统”在他那里。

所谓“正统”,其实就是合法性。

汉人的皇帝和儒生也可以对合法性有一些自己的观点,比如必须前朝皇帝“禅让”给自己才合法,武力强夺不合法。好比一个合法的总统必须通过民选从上任手里交接,不能武力夺权自封。这就是说汉人王朝的君主制其实本质上更类似于法兰西帝国,法兰西帝国又类似于罗马帝国(特别是东罗马)的皇帝,保留了一些远古时期统治者还是民选领袖的遗迹。但问题是,再怎么“保留”,都掩盖不了这个职位本身存在就是威权统治的结果,它其实都不是民主的产物,那它的“程序正义”和“法理”本身有意义么?那就没有了。换个说法,民族愿意忍受一个独裁者的统治,比如忍受皮诺切特和拿破仑的统治,是因为要保护自己权利不得不暂时舍弃了自由,任何威权统治者都本质上是个僭主,都本质上是个“临时“职位,那这个职位本身除了绩效(也就是维护权利和自由,维护民族利益)以外怎么可能有合法性呢?没有的。

总结一下:

问:汉人王朝的君主有没有合法性,有没有“正统”?

答:有。

合法性来自于什么?对民族利益和权利的维护,他们工作的“绩效”。

答:篡位者合法不合法?合法。为什么合法?因为篡位者也有可能可以提供绩效。这个职位本身的合法性来自于绩效,而不来自于人。

问:那为什么北朝/辽夏金/元/清在你看来不合法?

答:他们是外族统治,怎么可能有绩效?那怎么可能有合法性?

问:那你怎么看汉人皇帝自己主张的那套正统理论?比如五行始终,比如元朝皇帝是“入主”?

答:他们自己主张的没有效力。还是那句话,任何威权统治者都不能自证合法性,他们不是民选统治者,所以不可能有程序上的合法性。自己的合法性不来自程序,来自于绩效,那他们怎么论证自己合法性怎么来的都和实际情况毫无关系。无论朱元璋或者明朝官方怎么看蒙元有没有合法性,民族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都应该否认蒙元有合法性。

否认蒙元有合法性,和自由主义者基于“绩效”,也就是明朝对维护汉人民族利益的结果承认明朝在当时合法性,与如果明朝延续到18世纪以后再赞同共和革命是一体的。正是因为我是自由主义者,我不相信君主主义者的那套“正统理论”,我相信君主皆僭,所以我才会毫不犹豫在宋辽/金战争中站宋一边,明清战争中站明一边。

那些称民族主义者是精神朱家人的,恰好证明了他们的本质是什么—保皇党和外族走狗。他们眼里合法性来自君主私相授受,所以满清自称“继承”了明朝江山就合法,汉人作为屁民无权对江山指手画脚,无论是自己试图夺天下(也就是重走朱元璋老路)还是博个富贵封侯拜相都不行,只能老实接受不论哪个民族的皇帝统治。他们还管这叫“唯物史观”“阶级视角”,说既然皇帝们认为自己的“正统”来自于继承,那就真来自于继承。说到底,不过是法国王党的翻版而已。

法国保王党日后大批变成社会主义者,这也没什么奇怪的。进步主义者眼里的历史观是进步VS保守,所以无法理解这种保守派一转比原来的“进步派”更“进步”。殊不知从来没有什么保守进步之争,只有民族和非民族,自由和非自由之争。当初满清的时候,立宪派改革派这些满人死忠,面对主张革命的孙中山,有时候“保守”的主张立宪,这是为了不清算满人。有时候又“激进”的主张全盘改造国民性,消灭民族,消灭私有财产,搞“大同”,消灭民族区别,还是为了不清算满人。一言以蔽之,保守和进步都是手段,支持自由的和反对自由的都在用。就好像自由主义者有时候也会支持威权统治者,甚至必要的时候还能支持一位接近极权的统治者。长远来说,这些非民主的统治者会被推翻。短期来说,他们可以规避更大的不自由。这就很值得。

作者:汉之声专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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