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政府擬收回區議會部分撥款權 林鄭:區議會本無權 並非收回

陸續有多名區議會議員被 DQ,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5 日)指出,待所有區議員宣誓完,政府會審視 18 個區議會狀況,再考慮應如何處理區議會的「真空」;被問到有傳政府會收回區議會部分撥款權,林鄭月娥未有否認,指根據基本法和本地法例,區議會本身無權分配資源和聘請人手,過去政府賦權區議會,只是因為尊重他們作為民選代表,所以即使取消區議會這方面的權力,都不是「收回(taking away)」。
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指港府嚴格按照基本法要求,決定區議員是否符合宣誓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要離任,待餘下的區議員完成宣誓,政府就能確誌 18 個區議會是否還能有效運作,例如部分區議會可能只餘下數人,主席出缺甚至不夠法定人數,但區議會本身仍有權力分配資源或批出小型工程。
早前有指港府擬取回區議會批出「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權,林鄭月娥指,根據基本法和本港法例,區議會本身並沒有決定資源分配和聘用人手的權力,過去的做法是因為政府尊重區議員作為民選代表,才讓區議員代表民政事務局局長分配資源,所以即使取消部分區議會權力,都不是收回。
港府陸續安排各區區議員宣誓,港島和九龍合共有 17 個區議員被 DQ,新界東議員昨(4 日)宣誓後亦有 16 人未能即時過關要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