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工會:政府只容許 2000 年 6 月前入職警員申請延遲退休 5 年 其他紀律部隊不推行
警方「繼續服務計劃」在今年 4 月起生效,容許 2000 年 6 月前入職的警務人員申請延遲退休 5 年至 60 歲,而其他紀律部隊現時未有相關計劃。海關工會之一「華員會海關關員級分會」昨日(5日)在 FB 指,收到部門通知,經考慮下決定不會推行相關計劃,又指警隊以外紀律部隊都不會推行。
華員會海關關員級分會表示,和海關管方溝通後,管方指經多方面考慮下決定不會推行「繼續服務計劃」,包括已考慮招聘無任何困難、職位空缺極少、沒有額外財政資源及遴選容易造成分化等因素。
海關:招聘未如警隊困難
工會轉述部門指,過去數月各紀律部隊有積極探討可供已屆退休年齡的同事申請「繼續服務計劃」的空間,但部門指,現時海關在招聘督察及關員上未有出現如警隊的困難;而即使推行類似的「繼續服務計劃」,獲批准延長退休的人員將屬少數,難免造成內部分化,打擊整體士氣;推行計劃亦會對現職人員晉升、申領部門宿舍福利,以及對部隊人力規劃和吸納新血有一定影響,或衍生複雜的管理及執行問題,不利部隊長遠健康發展。
部門表示,因此各紀律部隊管方均認為推行類似警隊的「繼續服務計劃」,並非切合各紀律部隊實際行動需要的最佳方案。部門指,會繼續因應運作需要和整體效益,靈活採用現行的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措施,如「最後延長服務」、「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應付運作及人手需要,同時為屆退休年齡的同事提供不同的留任渠道。
《立場新聞》正向海關查詢,暫待回覆。
「繼續服務計劃」全名為「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政府在今年 3 月批准警隊容許 2000 年 6 月前入職的警務人員申請延遲退休 5 年至 60 歲,以應對人手不足情況。
在 2015 及 2018 年,政府分批容許 2000 年 6 月之後入職的紀律部隊人員延至 60 歲退休,但 2000 年前入職的舊制紀律部隊人員則至今未有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