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遊行案】7 民主派認罪 陳皓桓:公民抗命無畏無懼 曾健成:認罪但錯的是政府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 8 人,因去年 7.1 遊行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罪。除了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外,7 人今( 7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陳皓桓今無律師代表。開庭前,梁國雄、陳皓桓等人步入被告欄和代表律師談話,有旁聽人士和他們打招呼。期間有數名保安人員站在被告欄前,曾健成喝斥「畀啲家屬睇得唔得啊」、「係都要阻住」。
答辯時,被問到是否明白和承認首項控罪「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回答:「明白。公民抗命無畏無懼,認罪。」,曾健成則回應:「明白,認罪,但係特區政府錯」。
應訊前庭外示威 曾健成:暴政非永恆
案件未在囚被告在今早開庭前,亦在法院外示威。曾健成和鄧世禮等人手持「和平示威無罪,政治檢控可恥」的標語,高叫「釋放所有政治犯」、「和平集會無罪」、「我有權示威無需警方批准」、「我要真普選」等口號,「王婆婆」王鳳瑤亦到場聲援,呼叫「釋放社民連成員」等口號。
曾健成發言指,繼 2019 年以及推行國安法後,煽動他人非法集結最低刑期為 18 個月,而之前只會判社會服務令或罰款。他形容暴政不斷製造白色恐怖,更變本加厲,用苛法對付異見人士。他表示:「香港人絕對會記住 2019 年發生嘅事,歷史會還香港人一個公道,暴政不是永恆的。」
曾健成表示,今日與鄧世禮極大可能被拘禁入獄,並指「我哋係為咗香港兒女嘅自由,被困入監獄。我哋會同法官講,係無悔無憾」。他表示,現在全港市民亦在坐「言論自由大監獄」,而法官亦有份堆砌這個監獄。曾健成最後寄語港人:「香港人,毋忘初衷,香港人加油!相信民主會回來,無論暴雨怎麼打,自由仍是會開花。」
控方讀案情列出當日多項暴力行為
同意案情指,警方已就民陣和徐子見所申請的 7.1 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惟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及陳榮泰,在終審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期間手持寫有「反對國安法 七一齊上街」的標語,並高叫「七一街頭見」。除了徐子見外,其餘四人輪流發言。
在記者會後,陳皓桓在社交平台呼籲公眾參與 7 月 1 日的公眾集會,表明自己為發起人之一,並呼籲市民「毋懼禁令堅守街頭」;曾健成在其社交平台上分享上述記者會的片段,並寫上「七月一日 一息尚存 抗爭到底」;朱凱廸亦在社交平台分享相關宣傳,寫上「繼續做一直做的事,繼續嗌一直嗌的口號,反對國安法,71 街頭見」;徐子見、胡志偉、梁國雄亦在社交平台呼籲公眾參與集會。
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大批示威者在銅鑼灣聚集。陳皓桓、朱凱廸和梁國雄手持「反對國安惡法 堅持五大訴求」的橫額,徐子見緊隨他們並叫喊口號,鄧世禮亦參與其中。他們帶領群眾遊行。陳皓桓曾接受傳媒訪問,期間梁國雄站在陳的旁邊。此外,梁國雄在其社交平台直播是次遊行,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同日亦於社交平台上發表遊行的相片。
在案情中,控方列出當日發生的暴力行為,例如堵路、灑溪錢、在地上縱火、設傘陣與警方對峙、襲擊警方以阻礙警方制服示威者等。控方亦指涉案的未經批准集結導致大量電車、巴士服務受阻。
陳榮泰表明不認罪 排期明年 6 月開審
本案 8 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曾健成(前東區區議員)、徐子見(前東區區議員)、胡志偉、陳榮泰(前東區區議員)、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社會民主連線成員)。陳榮泰早前表明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 6 月開審。
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及陳榮泰,被控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另外,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被控同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案件編號:DCCC 1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