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 8 人,因去年 7.1 遊行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罪。除了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外,7 人今( 7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陳皓桓今無律師代表,下午親自陳情時指,為堅守公民抗命的信念,決定認罪,承認違反「公安惡法」,亦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絕不後悔。他又提到,不論如何,《港區國安法》已實施超過一年,他並不期望政府會撤回,但希望政府能在所謂「由亂轉治、重新出發」的環境下,聆聽人民的民生訴求。

法官閣下:

本案發生的日子,正是香港回歸紀念日,亦是《港區國安法》實施第一天。中央政府在沒有諮詢港人意見的情況下,就由一個遠在北京,又沒有港人一人一票民意授權的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港區國安法》,引起社會不安、不滿及恐懼。因此,民間人權陣線(下稱民陣)向警方申請遊行,希望港人能以合法方式表達訴求,希望中央政府能聽取人民訴求,撤回《港區國安法》。可惜,特區政府寧願舉辦書展,重開主題樂園,卻以疫情為藉口,拒絕讓民陣舉辦遊行。在未能合法發聲的情況下,我等只能選擇公民抗命違法舉辦遊行發聲,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向政府表達「反對國安法」的訴求。

案發當天,因為警方以水炮車等驅散,我等的遊行只能聚集四分鐘,就被驅散離開。回看片段,令我想到今天的香港,由當日開始我們就失去了熟悉的人和事,而香港已變成一個只叫「香港」的地方,只能容納支持政府意見的聲音,對異見者則不斷打壓,拘捕並檢控,造成白色恐懼,結果導致多個政黨和民間團體相繼解散,眾多港人移民,自由和應有權力漸漸消失。回望當初的擔心成為現實,我又怎會後悔當初和平公民抗命、遊行發聲呢?

不論如何,《港區國安法》已實施超過一年,我不期望政府會撤回,但願政府能在所謂「由亂轉治、重新出發」的環境下,聆聽人民就民生方面的訴求:為長者,設立全民退休保障;為工人,立法標準工時,取消強積金對沖;為基層,大量興建公營房屋,收回權貴用地;為小眾,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為難民,提供更多留港幫助;為外傭,要求僱主改善待遇及工資。

就此案件,為堅守公民抗命的信念,我決定認罪,承認違反「公安惡法」,亦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絕不後悔。但願港人能心存盼望,在困難的日子,一起捱下去。

最後,祝閣下與所有好人一生平安。

陳皓桓
2021年10月7日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