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朝雲 攝)

TVB 節目《東張西望》主持潘梓鋒(本名潘國基)早前涉嫌打傷一名男子頭部,被控一項傷人罪,今(7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答辯,與律政司商討控罪,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押後至 12 月 2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辯方庭上透露,早前去信與律政司商討控罪遭拒,潘其後已聘用資深大律師清洪作代表。

被告潘國基(39 歲,表演藝人),被控一項傷人罪,指他於 2021 年 8 月 6 日,於將軍澳唐俊街 21 號海翩滙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鄒兆霆。控方證人包括同為藝人的吳紫韻。

清洪早前曾代表 TVB 另一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打官司。該案中,楊明被指去年 8 月駕駛平治私家車在山頂失事撞壆,其後被控不小心駕駛等 3 罪。楊原認兩罪,須還押候判,清洪隨即申請推翻被告認罪答辯,稱自己向被告提供錯誤法律意見,令楊誤以為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將獲判非監禁式刑罰,與被告答辯意向不符,清洪亦不再代表被告。申請獲裁判官鄧少雄批准,但控方不滿上訴。

另翻查資料,被指遭潘打的男子鄒兆霆同為藝人,有份出演 TVB 節目《愛.回家之開心速遞》「賈明昇」一角;吳紫韻則為 TVB 娛樂新聞台外景採訪主持。

案件編號:KTCC 1494/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