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由下個學年起,公營學校新聘教師要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測試暫時適用公營學校,長遠或會考慮擴展到其他學校,並會參考公務員招聘的考試準則。

楊潤雄今(8 日)出席施政報告記者會時指,下學年開始在公營學校新入職的教師,需要通過《基本法》考試,因課程很多都有機會涉及基本法,所以教師有一定認識是必要條件。他又指不是要求每年教師都要做測試,將來轉校等應不用再考核,而有關考試會參考公務員招聘的《基本法》考試準則,相信不會令招募老師有很大困難。

對於施政報告提出,就教師專業操守提供清晰指引及示例,楊潤雄指局方過去處理 200 多宗教師專業失德個案,連同法庭判案及其他投訴,並考慮「何謂一名合適的老師」等,相信指引會令老師更了解教育局及社會對教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