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0 月 11 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將在中國昆明舉行,這次大會將制定《2020 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發布全球未來 10 年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主題是:「生態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摘錄自香港特區政府《北部都會區報告書》第 17 頁,國家主張「建設生態文明」和「建設美麗鄉村」的發展目標,似乎是不謀而合。回顧香港政府在履行《公約》表現時,根據香港觀鳥會最新發布〈《生物多樣性公約》下香港生物多樣性及保育之 10 年回顧〉顯示在 20 個「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當中,超過一半是未能達標,香港政府在最新一份行政長官 2021 年施政報告,更是隻字不提有關如何落實執行「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證明政府的取態仍是以經濟發展、基礎建設為主導,生態環境在發展中被破壞和影響時,才作出補償的心態。

這個模式是當年在發展天水圍新市鎮所用到的,當時魚塘的生態價值未被確認和重視,政府帶頭把大片魚塘填平作建屋之用,到後來才意識到魚塘的消失對后海灣拉姆薩爾國際重要濕地有一定的影響,用香港濕地公園作為濕地補償的一部份。這種先發展,後保育的模式是絕對不附合《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原則。難以想像當新界北新市鎮、古洞北新發展區和新田發展樞紐建設好後,有過百萬人與濕地毗鄰,人為干擾、噪音污染等問題,仍會有眾多候鳥或濕地動物,居住在為牠們而建的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和蠔殼圍濕地保育公園等嗎? 有些朋友對政府帶頭保育濕地抱著樂觀的態度,因為這是有史以來一次過規劃得最多的濕地保育公園,而且面積也是歷來最大,長遠解決香港魚塘濕地長期荒廢,日漸喪失生態功能的死結問題,例如:昔日曾經有地產商想在豐樂圍建私人住宅項目,並夥拍環團進行新自然保育政策下的 PPP(公私營合作),最終都胎死腹中。我對政府能如何解決私人業權與自然保育的問題持有觀望態度,唯一能說服我是政府用實際行動,先保育荒廢魚塘,增加濕地生態功能,讓濕地生態能生生不息。

其實香港本身也有一個很特別的例子,是私人發展商先做好濕地修復和保育工作,用十年時間觀察和記錄濕地生態,才準備開始住宅工程,那片濕地雖然沒有以上提及的偌大,但相信是值得政府去參考的實例,那片濕地叫和生圍。私人發展商都能做到「先保育,後發展」,我們的政府沒有可能做不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