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11 月 2 日,128 名民主派區議員候選人於維園舉行選舉聚會,集會很快遭警方腰斬。現任區議員鄭仲恒,及兩名前區議員文念志、「機場大叔」陳振哲被指當日阻礙警方驅散示威者,控以一項阻差辦公罪,今(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5 日審訊。控方早前突然申請多傳兩名與控罪不相關、負責拘捕其中兩被告的警員作供,及播放拘捕時片段,冀以被捕時情況,佐證各人對警方不合作,引來辯方反對,認為開審後才擴大檢控範圍會做成不公。雙方商討約兩天後仍無共識,裁判官黃雅茵要求控辯雙方就此法律爭議呈交書面陳詞及案例,並押後至 11 月 22 日再訊。

3 名被告依次為文念志(31 歲)、陳振哲(49 歲)及鄭仲恒(32 歲),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2 日,在維多利亞公園 8 號閘門外,故意阻撓高級督察 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張志偉。文念志另承認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

辯方:控方擴大檢控範圍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檢控官蔡夢帆今早表示,控辯雙方經過磋商後未能解決爭議,控方堅持傳召兩名拘捕文念志及陳振哲的警員,以及播放約 23 秒相關片段。辯方批評,控方擴大檢控範圍,而且文及陳兩人在被捕時不合作,與案發時是否有意阻撓警方無關係。

辯方又指,控方從沒有在開案陳詞中,提及各被告被捕時的事情或指控,若現時控方突然更改,會令辯方難以作出回應,「這並不是刑事審訊入面,要辯方自己估個指控,並唔係咁樣運作。」

裁判官黃雅茵日前曾指控方的申請,若會令審訊延遲兩至三個月,「好大機會唔會批准」,惟裁判官最終決定先讓控辯雙方就此爭議,提交書面陳詞及案例,並定於下月 22 日讓各方作口頭回應及補充,隨後才決定是否批准。

原定年初開審 因控罪不清及作供警不在港延後

本案原定今年初開審,惟裁判官張志偉在開審前斥控方的控罪詳情不夠清晰,涉案警員達 22 名,卻沒有列明聲稱受阻警員的名單,亦無說明每位被告實質的阻礙,斥控方搖擺不定、浪費不必要時間、披露工作不完善。控方隨後在 5 月修改控罪至涉案警員只有 3 人,但因有作供警司須到海外公幹及出席課程,審訊延遲至今月才展開。

案件編號:ESCC246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