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更想知道的 是「我究竟應唔應該出門口」
適逢我在溫習專科考試,其中一部份是有關道德倫理的課題。題目一般都是圍繞不作心肺復甦、器官捐贈、醫療失誤等與病人或其家屬討論。
當併發症、失誤發生時,家屬定必衝著醫生而來,要找人負責。
眾多教科書、課堂中都會提到,病人接受療法的好處,但當壞處發生時,卻定必會先想起「醫療失誤」,這是香港傳媒多年來春風化雨的結果,亦是正常人面對變故時正常的反應,有稱 5 stages of grief。
眾多教科書、課堂中亦都會提到,無論醫療上有無失誤,你絕不應該對著病人說「哎呀,你真係唔好彩」、「係咁㗎啦」、「好出奇呀」一類贈慶說話;也不該只顧左右而言他,說「併發症在所難免」、「科學係咁」、「醫學係咁」。
眾多教科書、課堂中最後都會教到,道歉是最佳選擇。道歉不是認錯,不一定是真的是醫護人員犯了錯,可以是「I am sorry this makes you feel that way」,可以是「I’m so sorry for your loss」。這些在英語中的存在而久的必然,在中文卻好似並不普及,是我們真的天生不愛認輸?
天文台每一次掛起風球、暴雨警告都一定會被說太早、太遲。另一邊廂,看過香港天文台、地下天文台台長的解釋,原來背後的科學真的不容許其他掛警號的方法,原來黑球和風球有分別,原來暴雨還要分廣泛性。今天我才跟人談起,既然每一次都要大吵大鬧,既然原來幾個初級警告疊加的效果是可以塌棚架、可以巴士在哥連臣角變身挪亞方舟、可以怨聲載道。香港所有公司、學校、考試從來只會考慮風球和暴雨警告,卻從未考慮天氣對地面實際的影響,這個系統是不是應該修改一下?如果和風球、暴雨脫勾,再制定一個綜合各方數據的計分系統呢?
這個方法在醫學上其實很常見。紅斑狼瘡、多發性硬化症、肺水的來源等出名難以診斷的疾病,都是依靠一系列叫 diagnostic criteria 的分數來幫忙。沒有某種證據,可以用其他數字搭夠,總而言之加起來夠分便能作出診斷。就算未夠分,也可以用醫生的經驗再作出調整,因為對病人來說,如何斷症、如何計分其實毫無重要,問題是「我個症點醫」;天氣上的定義有其重要性,但對市民學生來說,問題是安全,是「我究竟應唔應該出門口」吧?
這個想法天馬行空,但我真的覺得所有事情只與這兩個警號作出掛勾其實對大家也不公平,對天文台來說也是一個莫須有的責任。香港某女編劇今天要接送其女兒「阿女姐」到學校,「最大雨嗰陣番學,塌棚水浸接放學。點呀!」不理會科學、學術,這個情況不應該吧?不應該便應該找個方法解決吧?
(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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