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麥佩珊( 35 歲,報稱中學教師)被控普通襲擊、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刑事恐嚇,以及 3 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37 歲菲傭稱於受僱期間,每天僅獲不足 6 小時休息,又疑遭任職中學教師的女僱主掌摑、腳踢,甚至用鑊鏟施襲。女教師否認襲擊及刑事恐嚇等 6 罪,案件今( 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事主哽咽供稱,被告曾迫她吃加有洗潔精的粥,又抓傷其背部致流血,並掌摑至臉部紅腫。菲傭 Eden 供稱,於去年 3 月 19 日開始受僱於被告,案發時被告育有兩名分別 5 歲及 5 個月大的兒子。日常工作包括做家務及照顧小朋友,工作時間由 5 時半至午夜 12 時,一星期工作 7 天。被告因疫情關係不容許她外出,自開始工作一直未曾放假。

事主:曾被扯頭髮致撞牆 頭部腫起

Eden 形容剛開始受僱時,與被告關係「OK」,但及後當忘記被告指示時,被告便會傷害她。Eden 憶述受襲過程時多次哽咽,聲音顫抖。 Eden 指於去年 10 月至 11 月期,在星期六下午時,被告指示她清潔嬰兒玩具,但她忘記了。被告十分生氣,斥責她懶惰,被告之後用手扯她的頭髮,向後扯令她撞向廚房牆壁。 Eden 形容當時相當疼痛,摸頭時感受到有腫脹。Eden 續指,被告不批准她在工作時使用電話,直至午夜休息時才可使用電話。

Eden 繼續描述第二次施襲,於今年 2 月中一個星期六下午,Eden 餵被告幼子食粥。嬰兒因不願食粥而不斷哭, Eden於是到廚房洗碗。被告發現嬰兒哭鬧時,見她把粥放在洗手盤上,變得非常生氣,斥責 Eden 不懂照顧嬰兒。被告把洗潔精加入粥內,再強迫她吃有洗潔精的粥。 Eden 哭起來,而且害怕會中毒,但由於被告相當憤怒;若然不吃便擔心被告會再傷害她。由於懼怕會再受傷及失去工作,於是她在被告監視下把粥吃完。

菲傭 Eden 供稱,於去年 3 月 19 日開始受僱於被告,案發時被告育有兩名分別 5 歲及 5 個月大的兒子。日常工作包括做家務及照顧小朋友,工作時間由 5 時半至午夜 12 時,一星期工作 7 天。被告因疫情關係不容許她外出,自開始工作一直未曾放假。

事主:被抓傷及鑊剷施襲

Eden 指第三次施襲發生於今年 2 月,被告指示她去洗衣服,但之後又改口叫她煮飯及清潔房間。當被告發現 Eden 未有清潔時再顯得生氣,責罵她懶惰及蠢。被告伸手入其上衣,從下而上抓其背部,Eden 求被告停止但不獲理會,及後發現背部傷口有流血及紅痕。Eden 另提及在今年 5 月 25 日餵嬰兒進食時,嬰兒再次哭鬧不願進食。被告發現後用手用掌摑她數次,又用鑊剷打右大腿及肚。

被告按著 Eden 左腳,再繼續打她右腿。即使 Eden 求被告停下亦不獲理會,被告又腳踢其下肢。 Eden 及後發現她臉部紅腫,右邊大腿有瘀傷及 1 厘米裂傷,腹部亦有瘀傷。

她指被告共掌摑她約 15 下,以鑊剷施襲約 5 下。案件明續審,續由 Eden 作供。

被告麥佩珊( 35 歲,報稱中學教師)被控普通襲擊、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刑事恐嚇,以及 3 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於 2020 年 10 月至 11 月期間某日,在荃灣韻濤居某單位襲擊 PALES Eden Gumba。她另被控 2021 年 2 月中某日,在同地使用洗潔精,意圖使她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3 項襲擊罪則指她於 2021 年 2 月 24 至 28 日期間、5 月 25 日及 29 日,在同地襲擊 PALES Eden Gumba,對她造成身體傷害;麥佩珊另被控於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同地威脅 PALES Eden Gumba 會使其人身及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案件編號:WKC 258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