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與李卓人及何俊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另與 4 名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眾人還押候訊。鄒幸彤今(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 4 次保釋覆核,她穿著「米奇老鼠」白色 T 恤及綠色外套上庭。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聽畢其陳詞,第 5 次拒絕她的保釋申請,並拒絕撤銷傳媒報道限制的申請。鄒幸彤保留 8 天覆核權利,將於 10 月 21 日進行保釋覆核,同日亦是「前支聯會常委不提供資料案」的審前覆核。

鄒幸彤上次出庭亦穿上「米奇老鼠」白色 T 恤,他當時在社交媒體發帖解釋,指懲教人員拒絕讓她穿上其兩件由支聯會印製、分別寫有「人民不會忘記」及「為自由 共命運 同抗爭」的T恤,並要求她穿上為為她準備的「米奇老鼠」白色 T 恤,她已即時投訴。未知今天情況是否和當天一樣。

首案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李卓人(64 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 歲,律師)及鄒幸彤(36 歲,律師),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次案被告依次為鄒幸彤(36 歲,律師)、鄧岳君(53 歲,無業)、梁錦威(36 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 歲,貨車司機)及徐漢光(72 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指 5 人於 2021 年 9 月 8 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5 第3(1)(b) 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

案件編號:WKCC 3632/2021、WKCC 36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