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監獄的無知
根據《立場》最近的一篇報導,裁判官陳慧敏問鄒幸彤:「你喺監獄入面邊度有法律書籍?有冇得上網㗎?」引起旁聽者竊笑。這個事件或多或少透露了法官對監獄的無知,引人一笑之餘,亦可使人作些反思。
手執判刑之權杖,如果對監獄認識不足,那麼最低限度可說是不夠理想吧。當某法官例如說:「本席判被告入獄一年,此量刑很合理」,不過同時對坐牢是怎麼一回事不夠了解,那麼這個「很合理」似乎亦難免有蒼白之處。量刑並非可以客觀精確計算的事情,當中或多或少涉及法官個人的主觀判斷因素,因此,對監獄有知和無知可能便構成判決的一些分別了。
面對今天惡法、暴政橫行的香港,應該不少人曾經問道:為何有些法官似乎樂意作它們的打手、幫兇,壓制民主自由的聲音呢?相信主因離不開,法官個人意識形態或利益等的問題,可是除此之外,或許對監獄情況不甚了了也構成一個次因,因為他們可能就是對判別人還押、入獄沒有感覺,容易地便順從了惡法、暴政的指令,而沒有多少反思應否這樣做。
那麼,應該如何增進法官對監獄的認知呢?好像太平紳士巡視監獄那樣,亦要求法官要巡視監獄?即使不能說此舉毫無用處,但曾經坐牢的人(我自己曾因反暴政示威坐了兩個月)應該也清楚這些巡視大致上只是一場戲,一場由懲教人員、囚犯,甚至是巡視者(除了太平紳士偶然到訪之外,日常的例行巡視由較高級的懲教人員執行)合演的樣板戲,一般不大可能看到較真實的監獄情況。那麼囚犯有向巡視者說出自己的不滿實況,提出訴求嗎?我自己兩個月的牢獄經歷沒有見過一次(雖然自己也因求醫難的問題想申訴),而原因相信不難理解:肉隨砧板上,怕惹麻煩、被算帳。
固然,若是法官自己想對監獄了解多些,好讓自己的判決有更充分的考慮、更堅實的基礎,他們應該會有渠道、方法的,而重點是,能夠意識到有此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