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男警吳衍鋒早前因涉嫌在觀塘一棟工廈經營非法賭檔被停職。男警與另外兩名被告今(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營運非法賭檔及違反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處所。代表男警的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投資比特幣而欠下巨債,一時萌生賺快錢的念頭,終誤入歧途;又提到他於2019年處理社會事件,包括機場堵塞時表現獲上司肯定,原本是警隊「明日之星」。

裁判官梁嘉琪指,三名被告的控罪嚴重、加上牽涉疫情,明言「判監是法庭心入面的打算」,但先會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賭場每日賺約 2 萬港元

案情指,警方於今年 4 月 10 日進行反賭博行動,凌晨時分警方欲進入處所鐵閘及玻璃門,但遭案中第 9 被告楊梓豐阻撓。案發單位約 1600 呎,場內有 4張啤牌檯、籌碼、約 30 名賭客及 4 名荷官,警方亦搜出帳簿及其他賭博工具等,進行的賭博遊戲為德州撲克。案情續指,賭場於 3 月 27 日開始營運,從第 1 至 3 被告的 whatsapp 對話中,顯示他們協議每個遊戲抽 5% 「水錢」,3 人輪流管理帳簿,盈利則會在扣除成本後由 3 人平分;賭場每日賺取約 2 萬港元。

代表男警的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是一名警察,大學修讀工商管理畢業;加入警隊 5 年、月薪近 3 萬元,因案件現已被停職。他生於小康之家,原與父母同住,但因犯案感到羞愧、無法面對父母而搬出。辯方續指,賭場於 3 月底開始營運,但當時被告未參與經營涉案處所;被告於 4 月 7 日方正式加入營運,距離被捕當日僅 3 天。

辯方指,被告本身是盡忠職守的警員,形容他是「警隊明日之星」,又提到他於 2019 年處理社會事件,包括機場堵塞時表現獲上司肯定,形容為「High standard of professionalism」;他亦曾獲「最佳警員獎」,認為他是警隊寄予厚望的警員,但是次案件斷送其仕途。

投資比特幣欠下巨債 無申請警隊貸款因怕影響晉升

辯方解釋,被告因投資比特幣而欠下巨債,一時萌生賺快錢的念頭,終誤入歧途;對於沒有申請警隊內部貸款,辯方指他擔心影響日後升遷,不希望警隊知悉事件,反映他對自己期許十分高。

其父母的求情信提到,被告為生活加入警隊,為到能夠考上警察感到自豪,「(學堂)畢業時見到兒子20多年來最燦爛的笑容」。辯方形容事件斷送其一生警察仕途,已是對他最大的懲罰。辯方又說,被告不否認自己於案件中的罪責及曾參與相關營運討論,但他參與營運僅 3 天,賭場仍未計出其分成,故期間他並無收取任何金錢利益。

早前同案已有 3 名被告承認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分別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或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外兩名被告楊穎琪、周衍彤亦承認協助管理賭場,其餘一名被告楊梓豐則否認阻撓警務人員進入場所罪。

官:判監是法庭心入面的打算

裁判官梁嘉琪聽畢向被告求情後指,第 1 至 3 被告的控罪嚴重、加上牽涉疫情,明言「判監是法庭心入面的打算」;但基於 3 人認罪及求情,先會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至於其餘兩名承認協助管理賭場的被告,則會索取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 11 月 2 日判刑。

控罪指,隸屬深水埗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的 29  歲男警吳衍鋒與兩名男子,今年 4 月 10 日在觀塘道時運工業大廈 14 樓 D 室營辦賭場,3 人同時被控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違反 599G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

案件編號:KCCC 24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