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受訪時提到,若房委會建屋慢,可能要求它代替政府支付支援輪候公屋市民的現金津貼,隨即引起部份房委會委員反彈。林鄭月娥今日 (12 日)回應時稱,有關意見只是「得意嘅諗法」,並非建議或政策措施,形容有報道指她「諉過於房委」、「懲罰房委」是「誇大咗形容」,「無謂咁製造社會嘅矛盾」。她又透露,已向運房局局長陳帆提出,願意親自到房委會總部,與房委會成員交流。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傳媒問及會否收回有關說法,她回應稱,當時是在一個直播訪問中回應主持,若 3 年後未能改善公屋輪候時間,現金津貼先導計劃會如何處理,提出的一個「得意嘅諗法」,想法背後是希望有更多動力,推動公營房屋的興建,「如果係建議、政府嘅政策或措施,就會寫入 2021 年施政報告裡面。」

她批評傳媒報道行政長官「諉過於房委」、「懲罰房委」等是「誇大咗形容」,「呢啲報道好多時無謂咁製造社會嘅矛盾,哈,即係......可能最近、近日比較平靜啲啦,大家最好就嗌下交啦,熱鬧啲啦。呢一種係無咩建設性嘅矛盾同爭議。」

林鄭月娥今早 (12 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回應要求房委會支付公屋申請者現金津貼引起的風波。

批建屋流程「大大落後於形勢」

林鄭月娥一方面表揚和肯定房委會、房屋署在本屆政府在興建公營房屋單位的努力,一方面又指,現時有 15 萬多戶一般申請者正輪候出租公屋,距首次配樓的輪候時間達 5.8 年,情況令人憂心。她指,現時公營和私營建屋的前期流程「大大落後於形勢」,尤其是房委會的樓宇豁免於《建築物條例》,毋須向屋宇署入則,所以部門內部可檢視各程序有否精簡的空間,縮短程序。

她續說,「由於我講咗句得意嘅想法,引起咗有啲房委委員,喺唔完全掌握之下嘅反應」,以至在今次事件前,已向運房局局長陳帆提出,願意親自前往房委會總部,與房委會成員作交流。

翻看周日 (10 日)的《講清講楚》,林鄭表示要求屋委會代政府支付現金津貼是「有趣嘅諗法」,但同時形容此做法可以「建立更加實在嘅問責精神」,是「提升管治嘅重要一環」。當日有房委會委員回應《立場新聞》查詢時指,房委會未有足夠即時可發展的土地下,將所有責任歸咎房委會的做法並不合理,或打擊士氣。

林鄭月娥當時說法全文如下:

「...同埋有一個有趣嘅諗法,我第一次講,講畀你聽。今次你見到我做咁多嘢,係要提升管治。提升管治管理其中一個,要講責任。畀得你呢個任務,你要負責任。所以建屋去滿足三年上樓,就係房委嘅責任。當然我要土地供應,我提供咗土地之後,房委係有責任盡快起啲樓,以致達致三年上樓嘅目標。

所以我有個得意嘅諗法呢,就係今日現金津貼嘅錢就係政府出,點解唔係房委出呢?你起得慢,你出錢囉!我希望呀,佢就更加有動力起快啲,起快得一個月就一個月,兩個月就兩個月,如果唔係就佢畀錢。所以咁呢一種建立更加實在嘅問責精神,都係提升管治嘅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