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案】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等 7 人再提堂 續還押 12.28 處理交付高院程序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 6 人,連同集團旗下 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今 (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交付高等法院的提訊日,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2 月 28 日再作第二次提訊日,獲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所有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另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串謀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等人勾結外國勢力,以及協助李宇軒逃離香港,遭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 3 項罪名。他今日同樣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案件亦按控方要求押後到 12 月 28 日再訊。黎智英同樣無保釋申請。
無被告申保釋 須繼續還押
7 名被告分三案,今日一同審理。提訊結束後,眾被告離開被告欄。旁聽人士紛紛站立,有人大叫「撐住呀」、「我哋與你同行」、「黎生撐住呀!」。案件今由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審理。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代表。
黎智英( 73 歲)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3 罪。
首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1 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次罪指,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其餘一罪則指,黎於 2020 年 7 月某日至 2020 年 8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張劍虹(59 歲)、羅偉光(47 歲)、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55 歲)、前副社長陳沛敏( 51 歲)、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 57 歲)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51 歲),則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 日期間,在香港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WKCC4341/2020 、WKCC2379/2021、WKCC28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