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 警再搜壹傳媒大樓,檢走大量文件

警方去年 8 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層,並進入壹傳媒大樓,檢走大量文件。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及 4 間相關公司等,入稟高院尋求法庭指示,定奪文件是否享「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等,法庭下令雙方須共同檢視相關資料。原告之一的黃偉強,因曾進行開胸手術等,先後 6 次獲法庭延長檢視數碼資料期限,他今再次申請延期至本年 12 月 9日以提交非數碼(non-digital)資料,法官陳嘉信最終只批准他延期至本月 28 日提交相關資料,並須支付訟費。

原告之一的黃偉強,今由律師代表,向高院申請延長提交非數碼資料的期限至今年 12 月 9 日,指律師需時向原告就非數碼資料索取詳細指示及給予法律意見等,且為原告首次就非數碼資料作出延期申請。

被告警務處處長一方則指,原告就共同檢視電子資料已先後 6 次申請延期獲批,認為是次申請是被告再次嘗試延後共同檢視程序,而具爭議的資料項目僅餘數項,原告一直知悉提交資料進度,質疑原告為何不盡早申請,而是於原定上月 23 日期限屆滿當天,才提出延期申請,且無任何解釋。

法官陳嘉信指,同意被告方指事件已歷時數月,並非嶄新事宜及可盡早提出申請,但考慮到原告是首次就非數碼資料提出延期申請,最終批准可延期至 10 月 28 日提交相關資料,並強調如原告未能按期提交相關資料,其原有申請或被撤銷。

案件編號:HCMP 12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