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至右:王逸戰、黃沅琳、陳枳森、朱慧盈

早前宣布解散的賢學思政,其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發言人黃沅琳、前秘書長陳枳森和前發言人朱慧盈4 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4 人早前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正被還押。4 人今日再向高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他聽罷雙方陳詞後,只批准朱慧盈保釋,其餘 3 人保釋被拒,須繼續還押。

朱慧盈保釋條件   不得接受訪問、於社交平台發表言論

三名不獲保釋的被告離開被告欄時,有人於旁聽席高呼「撐住呀」、「黃沅琳,我愛你!」等,而黃則一度抽泣。朱慧盈的保釋條件包括:

  1. 現金1.5萬元
  2. 人事擔保1萬元
  3. 每晚11時至翌晨7時宵禁
  4. 每日到指定警署報到
  5.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6. 居於指定住址,不得搬遷
  7. 承諾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任何有合理理由可視為違反國安法或其他罪行的行為。
  8. 承諾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接受訪問、不得於社交平台作出任何言論、及不得與任何外國政府官員或代表見面。

四名被告分別為王逸戰、陳枳森和朱慧盈及黃沅琳,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即於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期間,在香港與王逸戰、陳枳森、朱慧盈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