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 10.28 轉區院再訊准續保釋
4 名港大學生會前幹事及評議會成員,包括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及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涉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議案,早前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等罪。案件今( 15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至 10 月 28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4 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張卓勤申請把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審理,指已把相關文件冊給予辯方。辯方確認收妥文件,另保留英文審訊權利。辯方大律師文浩正代表郭永晧指,郭原定須於每星期二、四及六到警署報到。由於他明天須出席學校實地考察活動,申請明天豁免到警署報到;控方不反對,申請獲裁判官批准。
4 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 19 歲)、郭永晧( 20 歲)、杜林丞亨( 18 歲)及容頌禧( 19 歲)。他們被控違反《國安法》第 27 條,即於 2021 年 7 月 7 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則指,他們在同日同地,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察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員。
其中郭永皓、張敬生及杜林丞亨,首次提堂後被還押至上月 24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而容頌禧於首次提堂時原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保釋,惟律政司隨即提出保釋覆核,法官杜麗冰最終亦駁回律政司的覆核,批准容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WKCC 329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