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認同懶人包】如何對身邊的跨性別人士表達支持
人的生理結構,並非決定其「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的因素。事實上,性別更像是一個光譜—它並非一成不變,有些人甚至認為自己的性別是流動且可變的,不受單純男、女兩種性別的「性別二元」觀念所限。
性別認同關鍵詞
跨性別(Transgender,簡稱 trans):泛指其性別認同與出生時生理性別(biological sex)不同,或者不適應其生理性別者。根據《日惹原則》(Yogyakarta Principles) 等國際人權標準,跨性別屬涵意較廣闊的概括性用語(umbrella term),泛指行為舉止、外貌、 打扮與傳統「性別二元」觀念不同者。[1]
一般而言,跨性別女性(trans women)代表出生時生理性別為男性,但自我認同為女性者,而跨性別男性(trans men)則代表出生時生理性別為女性,但自我認同為男性者。需要注意的是,跨性別人士未必自我認同為男性或女性,此詞彙亦涵蓋自我認同為第三性別者,以及有多於一個性別認同,或者認為自己不屬於任何一種性別的人。
順性別(Cisgender):泛指其性別認同與出生時被指定的生理性別一致者。
性別二元論(Gender binary):假設生理性別決定性別認同,因此只存在「男性」、「女性」兩種性別的性別觀念,非男即女,非女即男。但事實上,性別身分可有很多種,亦絕非一成不變,更像是一個光譜。
非二元性別(Non-binary):泛指其性別認同不跟從「性別二元」觀念者。部分非二元性別者的性別認同介乎男及女性之間,或兼具兩者或以上性別,甚至是沒有性別、跨性別或不定義性別等,不能只以「性別二元」一概而論。
無性別(Agender):泛指不認為自己屬於任何一種性別者,部分無性別者亦會以「沒有性別」(genderless)或「去性別」(ungendered)來表達自己的性別認同, 屬非二元性別認同一員。
雙性別(Intersex):並非一種性別認同,亦與跨性別沒有關係。雙性別泛指生理結構、荷爾蒙或染色體等先天特徵不符合傳統定義者 。
很多雙性別者自小均被迫選擇或被指定單一性別,甚至須接受性別矯正治療。時任聯合國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特別報告員 Juan E. Méndez 曾於2013年指出,對雙性別嬰兒進行「性別正常化」手術(gender-normalizing surgery)可能構成酷刑或不人道待遇。[2]
如何描述自己的性別認同,完全取決於個人意願,有些人甚至同時使用多個詞彙,或者在不同詞彙之間轉換,以更好地代表 ta(代替「他」或「她」的性別中立代名詞)們的性別認同,這應當獲得我們的尊重及支持。
如何對跨性別人士表達支持
使用合適詞彙及代名詞:追問 ta 們的「真實」稱呼或性別,是極不尊重且令人痛苦的行為。有些人傾向以使用 ze、zir(英語代名詞,與 ta 同義)等性別中立代名詞自居,建議發言前先行詢問,讓 ta 們有機會表明符合其性別認同的詞彙。
另外,我們應避免使用侮辱性詞彙,例如以「變性」過分強調跨性別人士需藉手術、藥物等途徑改變其性別特徵。至於其他如「人妖」、「易服癖」 等坊間經常用作形容跨性別人士的詞彙,則因帶有強烈貶義,不宜使用;我們言語間若不慎冒犯到 ta 們的性別認同,亦應當道歉及小心留意。
性別認同不等於「性別表達」(gender expression):性別認同泛指對自身性別的認知,而性別表達則是透過行為舉止、 外表、打扮等表現性別氣質。切勿單憑某人的衣著打扮揣測其性別 — 外表是否符合某些性別認同特徵,並非斷定其性別認同的唯一因素。
認同「性別多元」(gender diversity)價值:所有性別認同理應獲得同等的支持 — 若某人的性別認同在傳統男女「性別二元」以外,只是反映了性別認同光譜的多樣性,不應恐懼或歧視。
切勿私自揭露他人的性別認同:公開自身性別認同,對於身處對性小眾不友善環境的跨性別人士而言,可是非常危險。在取得其同意之前,我們不應私自揭露 ta 們的性別認同,以免損害其在社會上的平等權利。
主動了解更多:跨性別人士的經歷和感受,絕非你我能輕易想像。坊間許多團體均能提供有關跨性別人士權益的有用資訊,供我們進一步了解 ta 們的需要。
藉著分享上述一些支持跨性別人士的方法,期望社會大眾可以繼續了解及學習關於性小眾的知識,讓我們擁抱多元價值、為創造平等社會同行。
原刊於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