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遊行案】民主派 7 人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朱凱廸、梁國雄等被判囚 6至12個月
民陣去年向警方申請 7.1 遊行集會遭拒,8 名民主派人士如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被指仍呼籲公眾參與遊行,遭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罪。除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外,其餘 7 人早前認罪,今(16 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指考慮案情後,判監是唯一選項,扣減認罪等因素後,判各人囚 6 個月至 12 個月。
七名認罪被告當中,陳皓桓判囚 12 個月;曾健成,胡志偉判的判囚 10 個月;梁國雄,鄧世禮的判囚 8 個月;朱凱廸、徐子見判囚 6 個月。
法官將陳皓桓、朱凱廸及梁國雄在這宗案件的部分刑期,與其他正服刑案件分期執行,即分別加刑 3 個月、2 個月及 1 個月。
三人有其他案件正服刑,計及這些案件,陳皓桓的總刑期為21 個月、梁國雄的總刑期為23 個月、朱凱廸的總刑期為8 個月。
曾健成(阿牛)在判刑前說:「政府可以拘禁身軀,但不能拘禁精神」。
旁聽者:「Figo 哥哥」、「毛伯伯」
今日旁聽位置坐無虛席,還押被告中,首被告陳皓桓最先步出羈留室,旁聽人士即全數站立向他們揮手。眾被告亦頻揮手致意。待他們全部進入被告欄,有一把女童聲即打招呼,「Figo 哥哥」、「毛伯伯」,陳回以「Hello」,「長毛」梁國雄則覆「你好」;亦有人對朱凱廸說生日快樂。
開庭前,不停有旁聽人士出入,與其他人「換飛」見被告一眼。一批走上旁聽席最頂層與被告們揮手後,又換上另一批,其中有人離開前說「拜拜志偉,撐住呀」,獲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覆「知道喇,你都撐住」。早前滿囚出獄的社運人士古思堯、長毛妻子陳寶瑩等亦有到場旁聽。判刑後,前述女童對走入被告欄的阿牛,喚聲「牛伯伯」後揮手道別。
朱凱廸、梁國雄部分刑期與其他案件分期執行
法官將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梁國雄在本案的部分刑期,與其他正服刑案件分期執行,即分別加刑 3 個月、2 個月及 1 個月。這宗案件 8 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前民陣召集人)、曾健成(前東區區議員)、徐子見(前東區區議員)、胡志偉(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陳榮泰(前東區區議員)、朱凱廸(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及鄧世禮(社民連成員)。
法官:被告以全港為煽動對象
陳、曾、徐、胡承認首項控罪「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判刑時指,本案被告「以全港為煽動對象」(incitement are direct to all Hong Kong people),有關鼓勵參與七一訊息獲媒體廣泛報道,認為本罪唯一恰當選項為判監。
法官續指,陳、曾、胡三人於案中有積極角色,其中陳皓桓最先,不下一次發言,明顯是團體發言人;曾屬具一定社會地位,亦動用其影響力發言叫他人一同參與。法官以判囚 18 個月作三人量刑起點,徐因角色較次要而以 12 個月作量刑起點。四人均獲認罪扣減刑期,除陳外均因健康及過往對社會貢獻額外再減刑期,最終陳減至 12 個月,曾、胡減至 10 個月,徐則減至 6 個月。
陳、徐、胡、朱、梁、鄧承認「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指,雖則當日遊行規模相對細及和平,但稱他們其實「預知何事會發生」,而陳有領導角色,其中一條片段更聽見他說不會輕易言棄,遂就陳以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其餘 5 人以 12 個月為量起點。扣減認罪等因素後,陳判囚 12 個月,其餘 5 人判囚 6 個月。
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罪 陳、梁判囚 8 至 10 個月
上述 6 人同涉「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徐、胡、朱、鄧早前不認罪獲存檔法庭,陳及梁則均以 15 個月作量刑起點,二人因認罪扣減至 10 個月,梁因健康及對社會貢獻因素,額外獲減刑 2 個月至 8 個月。
官:相信加刑無阻梁國雄以自己方式表達意見
上述控罪判刑同期執行。但陳皓桓、朱凱廸、梁國雄三人部分刑期,與正服刑他案分期執行,即陳、朱、梁分別加刑 3 個月、2 個月及 1 個月。法官稱,考慮梁健康因素,及過往曾因多宗公民抗命案件判監仍然故我,「相信加刑不能阻止梁國雄以自己方式表達意見」,遂僅分期執行 1 個月。
陳皓桓早前因多宗案件被判囚,各案同期執行後共囚 18 個月。連同本案,現即囚 21 個月。梁國雄及朱凱廸因 6.4 集會案等,分別被共判囚 22 個月及 6 個月,現即囚 23 個月及 8 個月。
陳榮泰否認控罪 案件明年六月開審
案中首 5 人,即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及陳榮泰,被控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陳榮泰早前表明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 6 月開審。
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另被控兩罪,控罪指他們同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政府可以拘禁身軀,但不能拘禁精神——曾健成(阿牛)
社民連今早在區域法院門外聲援,同為本案被告的成員「阿牛」曾健成發言指,政府「可以拘禁身軀,但不能拘禁精神」;他回應傳媒提問時則指,本案有關控罪刑罰由過往守行為等,增至現至少囚 18 個月,形容「場內外都坐言論自由監」,但指和平示威無罪,籲港人堅持到底。
阿牛:場內外都坐緊言論自由監
「阿牛」今早發言指,今時今日特首林鄭月娥不停出招打壓,不少 2016 年當選的立法會議員現已還押半年。他指林鄭稱改選舉方法後,建制派可替她「保駕護航」,批評此原是民主派斥責她的說法,「但佢引以為傲」。他回應傳媒提問時則指,過往已覺前特首梁振英「好差」,想不到林鄭比他更差,形容自她上台後,香港是「懸崖式插水」。他坦言不怕「今日為自由坐小監獄」,因為「場內外都坐緊言論自由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