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記者今日傍晚到場,看到現時兩面旗的其中一邊均有破損,遠處看國旗更有甩線的情況

《立場新聞》今日(18日)發現,新田鄉鄉事委員會懸掛的中國國旗和香港區旗均有破損,可能違反相關條例。《立場新聞》分別正向政府、以及新田鄉鄉事委員會查詢,會如何跟進事件。

有市民昨日發現新田鄉鄉事委員會懸掛的中國國旗和香港區旗均有破損,《立場》記者今日傍晚到場,看到現時兩面旗的其中一邊均有破損,遠處看國旗更有甩線的情況。翻查 Google 地圖提供的街景服務,今年 5 月的時候,新田鄉鄉事委員會懸掛的兩面旗未見有明顯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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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及《區旗及區徽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展示或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或區旗。不過懲罰方面,《國旗及國徽條例》列明只有在有意圖、公開及故意的情況下,侮辱、損壞國旗才有刑責和罰則。

《立場新聞》今早致電新田鄉鄉事委員會主席、元朗區議員議員文美桂,其辦事處職員表示文美桂不接受任何訪問;記者向職員查詢有關國旗損毀的情況,職員表示沒有任何回應。《立場新聞》已電郵至新田鄉鄉事委員會查詢,暫待回覆。

《立場新聞》亦正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包括會如何跟進事件、交由哪個部門跟進,以及故意、或無意懸掛破損國旗分別有無懲罰。

《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早前生效,新修訂條例規定,不得不適當使用國旗國徽,包括不可以倒掛、倒插國旗,不可以倒掛國徽;不可以隨意丟棄國旗國徽,活動用過的國旗國徽,要在活動結束由主辦方按特首規定的方式收回或處置。條例草案亦明確列出侮辱國旗或國徽的行為,同時列明禁止網上侮辱國旗或國徽。

同時,條例草案規定,教育局局長有責任就國旗及國徽教育,向小學及中學發指引,並就每日升掛國旗及每星期辦升旗禮,向幼稚園、小學和中學發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