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 14 項控罪,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陳廣池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傳召專家證人、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作供。梁供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意指「解決問題,回歸原貌,令香港回歸到一個更理想狀態,但並無具體說明是甚麼理想狀態。」

控方繼唐英傑案後,再次傳召嶺大教授劉智鵬作供。劉智鵬重申,「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可引伸為不接受國家和香港管治。他接受辯方盤問時,又指在非常明顯的政治語境下,「香港人加油」、「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等口號,均可具煽動性。(另見報道)

梁曉姿供稱,她由語意學及語用學等方面分析「光復」、「革命」等字眼的現代意思,並認為控方專家劉智鵬對這些字眼的解讀,大部分停留在歷史層面,對於 1950 年之後的現代意思引用不多,並集中於梁天琦於 2016 年選舉時的情況,及 2019 年 7 月 21 日中聯辦外的示威情況。而梁曉姿則分析了 2010 至 2020 期間的大量例子,以研究「光復」、「革命」於香港的用法。

法官多番質疑辯方研究資料代表性

梁曉姿表示,她使用互聯網搜尋工具,包括 Google Ngram 語料庫及 Google Trends,搜尋「光復」、「革命」等詞語於近年的使用資料,顯示「光復」於 2004 至 2019 期間於香港使用的頻率不高,於 2012、2016 年間有小高峰,但使用頻率最高是於 2019 年。梁又表示,如要研究「光時」於 2019 年的意思,她不認為相關詞語於 1000 年前的意思對解讀有任何幫助。

法官隨即表示中文字詞有其歷史基礎及框架,並指「你唔會將光復等同於廚房」。法官又多番質疑使用 Google 搜尋得來的資料有何代表性,包括相關資料是否有地區、語言、取樣方式之分,會否令資料有誤導性等。梁回應指,她搜尋所得的研究資料涉及 500 萬冊書籍及約 130 億中文字,屬於龐大資料庫。

辯方專家:「光復」意指改善 「革命」可指革新

梁曉姿續指,「光復」於 2012 年起,於針對不同社會問題的「光復」行動中使用,例如「光復東涌」、「光復上水」等,故認為「光復」有改善、制止之意。而「光復香港」則可指「將香港由一連串沒有清楚指明的社會、政治事件中解放出來」。而「革命」可有重大改變之意,包括社會、經濟、文化方面的改變,不一定意指推翻政權,基本意思為改革、革新,例如是「時裝革命」。

梁又表示,「光時」口號意指「解決問題,回歸原貌,令香港回歸到一個更理想狀態,但並無具體說明是甚麼理想狀態。」梁強調,2019年上街示威的人數眾多,對香港社會及發展等問題各有想法,她不認為透過「光時」口號,可令大家持有共同想法。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涉擺街站時叫政治口號,被指意圖引起對政府憎恨及藐視等,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辯方專家:「光時」含義刻意模糊 團結不同人士

梁認為,「光時」屬政治口號,梁天琦於 2016 年為選舉而提出該口號,故認為該政治口號是刻意地模糊,以團結不同人士。法官質疑指,有否機會政治口號是故意地清晰,令口號有針對性。梁表示有可能,但很少見,解釋大部分政治口號均刻意模糊。法官追問會否有政治家故意用政治口號誤導選民,梁確認,法官則謂「係囉,呢個係『客』一般嘅事實!」。辯方完成主問,案件明天繼續,控方將盤問梁曉姿。

被告譚得志(48 歲)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等 14 罪,當中包括 7 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 1 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