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控煽動案 庭內有人疑特意大聲咳 遭法官逐離庭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 14 項控罪,案件今(19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由控方盤問辦方專家證人、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作供。期間旁聽席有人疑特意大聲咳嗽,法官陳廣池追問是誰,一名男子主動承認並稱咳嗽難忍,最終法官要求他離庭,並頒令:「既然佢(該男子)唔舒服,忍唔到咳嘅話,我而家頒令佢唔可以再進入法庭,直至我頒令取消為止」。
有旁聽大聲咳嗽被逐 官:忍不到不可再進庭
控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今早問及梁曉姿她的報告中,有關「光復東涌」的內容,梁回應指該些描述來自報章報道,法官陳廣池追問,所謂的報章是哪一份報紙。梁回答「香港 01」,法官便指:「咁啫係唔係報章啦,係網媒,我話報章我以為你話……」,此時旁聽席有至少 3 人大聲咳嗽。
法官問誰在大聲咳嗽,有一名男子在旁聽席站起,稱是自己大聲咳嗽。法官質疑為何不能忍一下,同時要求該男子離開,該男子回答:「醫學研究話咳係好難忍。」法官再問該男子是否有醫學報告證明,該男子一邊離開一邊回答:「一般而言,咳嗽係忍唔到嘅,法官閣下。」
該男子離庭後,法官向旁聽人士重申,法官有權管理法庭內秩序,若有人不聽從,法官有權不讓這些人進入法庭,並頒令:「既然佢(該男子)唔舒服,忍唔到咳嘅話,我而家頒令佢唔可以再進入法庭,直至我頒令取消為止」。
陳廣池曾要求控方準備攝錄機拍旁聽人士
法官陳廣池在審理本案時,多次指責旁聽人士的行為,其中本案在今年 7 月底開審時,曾稱「法官離開咗法庭,都唔等於可以大聲喧嘩、搖旗吶喊、耀武揚威,唔尊重法庭,唔尊重法官」,直指公眾如此行為或構成藐視法庭,更下令控方準備攝錄機,有需要時拍攝公眾人士。
被告譚得志(48 歲)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等 14 罪,當中包括 7 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 1 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