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 20日) 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規管劏房租金加幅上限由15%下調至10%。關注劏房團體「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擔心,新例實施前的「空窗期」及未設有「起始租金」,令劏房業主趁機加租,最嚴重有個案被加租1000元,即加租20%。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表示,歡迎政府實施新租務管制,但有關新修例未填塞其他漏洞,包括業主可趁新例實施前「空窗期」大幅加租,目前一般租金加幅為500元或以上,曾聽聞最嚴重被加租1000元,即加租20%。

另外,平台指新修例未設「起始租金」,以保障劏房租金上限,以及容許業主以同住為藉口,避開新規管租務的限制等。

觀塘區劏房戶張女士與兩名幼女,一家三口原先住在一個約80呎劏房單位接近一年,原定租金為5000元,但及後政府宣佈修訂劏房租務管制後,該單位業主趁機要求加租500元。由於張女士不肯就範,業主以消防門未被維修為理由,要求張女士一家搬走。

張女士一家於是搬至同區另一個面積相約的劏房單位,較原先舊劏房租金貴1000元。張女士表示,原先想找與舊劏房價錢相若的單位,但同區劏房未見有相近價錢,反映劏房未受「起始租金」的保障。而新劏房租務同樣處於新例實施前的「空窗期」,張女士擔心新租約同樣面對加租等可能性,希望新修例同樣保障新、舊租約的租金加幅。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表示,歡迎政府實施新租務管制,但有關新修例未填塞其他漏洞,包括業主可趁新例實施前「空窗期」大幅加租,目前一般租金加幅為500元或以上,曾聽聞最嚴重被加租1000元,即加租20%。

另外,郭女士一家四口,原住在新界西一個劏房單位,但由於廁所水渠問題,衛生情況惡劣,於是轉而租住同區另一個120呎睡房單位,與業主同住。但由於新修例新增豁免與業主同住睡房的規管,平台擔心租管範圍新增「灰色地帶」,以郭女士例子為例,她租住與業主同住睡房,便不受新修例所保障。

組織又列舉70歲彭女士的個案,指彭女士因為喪偶,一直獨自住在葵涌100呎至110呎劏房單位,而彭女士所住劏房殘舊不堪,食午飯時曾遇天花石屎剝落,從中可望見到鋼筋、水泥。而彭女士表示,即使面對上限為10%的加租,也不滿意結果,質疑「加人工都無加10%喇」,面對加租問題,自己已沒能力搬走。

然而,新修例規定業主負責維修裝置,即使今次事件業主願意維修,但平台舉出彭女士個案指,新修例指出業主若沒履行保養及維修責任,租客可藉給予業主不少於30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租賃,變相新修例仍未保障劏房戶獲維修裝置的責任。

關於規管劏房租務的新實施,政府去年委任「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跟進事宜,並於今年7年向立法會提交《業主及租客(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惟立法會本月13日因颱風吹襲,草案延至今日恢復二讀。

由於立法會通過法例後,一般需要3個月至半年才可實施,故政府預料有關修例最快於年底或明年初實施。而新訂修例除了規管劏房續租的上限為10%外,同時列明業主須負責維修劏房內的裝置,惟修訂草案並不設「起始租金」或「租金封頂」,變相仍存在漏洞容許業主昂貴劏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