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職的休班女輔警,今年 1 月於油塘一間超市盜竊一個碌柚及一個法式麵包,總值約 50 元,即場被捕,她被控一項盜竊罪,今 ( 20 日) 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主任裁判官錢禮撤回被告控罪,被告自簽 1,000 元守行為一年,兼付 500 元訟費。

53 歲被告陳淑芬今天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答辯。她報稱康文署技工(公園設施)及女輔警,案發時隸屬油麻地分區。

案情指,今年 1 月 20 日中午,於油塘大本型商場的SU-PA-DE-PA 超市內,超市經理透過閉路電視目睹被告「行嚟行去」,形跡「閃閃縮縮」。經理巡舖時接獲客人告知被告於蔬菜部偷竊,遂著便衣保安尾隨被告。被告沒有付款便離開超市,保安於是截停被告,並在其黑色環保袋發現一個碌柚及法式麵包。被告當時辯稱忘記付款,報警後警方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案發時曾在超市流連,一度使用手推車,及後則只攜有黑色環保袋。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一度撕走碌柚上的價錢標籤。

被告警誡下稱一場誤會

在警誡下,被告表示「唔知,好驚,一場誤會嚟㗎咋」,又指被保安截查才得知未有付款。被告又指,當日要處理生父遺留的生意,案發前一晚曾服食安眠藥,受失眠困擾,感到不開心,情緒不穩,須服食精神科藥物。警方於 8 月 14 日檢控被告。

案件編號:KTCC148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