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控方要求押後待司法覆核結果遭拒 鄒幸彤庭上撤保釋覆核
已解散的支聯會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與 4 名前常委早前否認「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還押至今超過一個月。案件原定今 (21 日) 在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席前作預審,控方欲申請押後此案,以待徐漢光入稟司法覆核,要求禁制警索資料的結果出爐,但遭裁判官拒絕。案件下午繼續,料正式展開預審程序。
至於前副主席鄒幸彤、何俊仁等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原定今提出第 5 次保釋覆核,但她在開庭後撤回申請,案件押至本月 28 日再訊。
兩案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除鄒會自行陳詞外,其餘 4 名被告分別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等人代表。
鄒幸彤繼續穿米奇老鼠上衣
鄒早前在 Facebook 指,懲教以保安理由禁止她身穿自己衣服出庭,即支聯會兩件分別印有『為自由 共命運 同抗爭』或『人民不會忘記』的上衣,並遞給她米奇老鼠上衣。她今繼續穿上米奇老鼠上衣出庭,同時抱著一大疊文件,神情輕鬆地向公眾席揮手。
鄒甫開庭即表示,希望先完成不提資料案,後進行保釋覆核。但羅德泉認為,兩案性質不同,應分開處理。鄒聞言撤回保釋覆核,並保留每 8 天的覆核權,押後至 10 月 28 日再申保釋,同日亦會處理煽動案的提訊。
前常委鄧岳君庭上展示六四文宣
庭上隨即處理支聯會不提資料案,4 名前常委步入被告欄時,均向旁聽席揮手示意,其中鄧岳君把寫有「六四」二字的文宣放在胸前,並轉身向旁聽人士展示,懲教見狀立即制止。
控方表示,由於辯方今早才收到有關文件,加上徐漢光已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判定警務處要求支聯會遞交資料的信件無效、宣布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等,將於 11 月 29 日開庭處理,故要求押後本案,以待有關判決出爐,相信對法庭來說亦有好處。
鄒:控方未提證據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五名被告均反對押後,其中鄒形容控方此舉是「反常兼不公(extraordinary and unjust)」,並引述案例指,有案件在 6 年後才完成所有司法覆核程序,而高院至今仍未決定是否向徐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更遑論後續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如要待所有司法程序完成,期間要繼續還押,恐怕遠超控罪最高刑期。鄒又指,警方在發出有關信件前,理應早有充分證據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惟控方至今仍未列出相關證據。
另一大律師則指,法例規定只有被視為「外國代理人」的團體才需向警方提交資料,本案主要爭議點在於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而裁判法院有權就此事作出裁定,如本案審訊已能涵蓋上述事項,徐漢光將考慮撤回司法覆核申請。
惟控方認為,上述爭議是法律議題,必須透過司法覆核、而非刑事審訊處理,強調控方只需在審訊中證明控罪元素的事實爭議,包括警方有否向各被告發出通知要求提供資料、以及各被告是否沒有遵從規定等。羅德泉考慮各方陳詞後,拒絕把案件押後,下令午飯後繼續處理預審。
首案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李卓人( 64 歲,工會幹事)、何俊仁( 69 歲,律師)及鄒幸彤( 36 歲,律師),被控於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次案被告分別為鄒幸彤( 36 歲,律師)、鄧岳君( 53 歲,無業)、梁錦威( 36 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 57 歲,貨車司機)及徐漢光( 72 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WKCC36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