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 4 名前常委早前否認「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還押至今逾一個月。案件今午( 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預審。此外,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均有保釋申請,羅德泉聽取各方陳詞後,明言需時考慮,故押後至明早宣告決定,屆時亦會一併決定第二次預審日期。

另外,控方今早一度申請押後此案,以待徐漢光入稟司法覆核,要求禁制警索資料的結果出爐,但遭裁判官拒絕。(另見報告)

控方表示,如審訊時會處理《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的詮釋,包括各被告是否有權挑戰警方通知的有效性,如有的話,警方應根據甚麼要求發出通知,恐需花費大量時間爭拗,擔心難以在兩天內審結,故要求法庭先釐清會否在審訊時作相關討論。

羅德泉反駁指,涉案《實施細則》是新法例,控方應於審訊時提出有關法律詮釋,再由法庭決定是否接受,故現階段不宜決定會否排除討論,最終拒絕控方申請。

控方將傳召 15 名證人 辯方暫不傳證人

控方又指,由於案中文件數量多達 60 箱,須先檢視再決定會否呈堂,但預計正審時會傳召 15 名證人,亦會呈上梁錦威及陳多偉的警誡供詞,同時依賴各被告在警察總部外召開的記者會內容,以及除陳多偉外,其餘 4 被告在另一記招的發言。辯方則指,目前不會傳召任何證人。

 官需時考慮保釋申請明早決定

此外,除梁錦威及陳多偉外,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均有提出保釋申請。羅德泉聽取各方陳詞後,指需時考慮,押後至明早宣告決定,屆時將一併決定第二次預審日期。

五名被告依次為鄒幸彤( 36 歲,律師)、鄧岳君( 53 歲,無業)、梁錦威( 36 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 57 歲,貨車司機)及徐漢光( 72 歲,退休人士),同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指他們於 2021 年 9 月 8 日,作為支聯會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已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5 第3(1)(b) 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

案件編號:WKCC36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