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民建聯成員胡健民本周三(20 日)履新。公司註冊處文件顯示,他曾經持有英國公民(海外)護照(BNO),他回覆傳媒指該 BNO 護照「已過期,未有續領」,被問及會否放棄 BNO 身份時,他回應指「不需要放棄,根本就無」。不過根據英國國籍法,BNO 身份終身有效,除非透過向英國內政部聲明放棄。英國政府 2020 年亦宣布,容許擁有 BNO 身份的香港人申請英國公民資格。

政制局周三回覆《立場》查詢時,引述《基本法》規定指司長、副司長和局長等官員不可持有外國居留權,但未有正面回應胡健民會否考慮聲明放棄其 BNO 身份。政制局又指,胡周三已完成宣誓,惟未回應由誰人監誓。

胡健民於 1994 年一份公司周年報表,申報持有BNO。(公司註冊處文件)

公司註冊文件顯示曾持 BNO 胡稱已過期、無續領

胡健民名下一間私人公司 1994 年的周年申報表,顯示他出任該公司秘書,並填報他持有 BNO 護照的編號。胡日前回覆《眾新聞》時表示,他從來不是英國籍,也從未擁有外國居留權。他被問及會否放棄 BNO 身份時,表示 BNO 已過期,未有續領,「亦不需要放棄,根本就無」,重申回歸至今只持有一本特區護照。

不過根據英國國籍法,BNO 身份乃終身有效,除非透過向英國內政部聲明,放棄該身份。此外,英國政府 2020 年宣布,容許擁有 BNO 身份的香港人申請英國公民資格。換言之,即使 BNO 護照過期,港人仍可憑其 BNO 身份申請取得英國公民身份。

針對英國容許 BNO 身份港人申請英籍,中國外交部及港府宣布反制措施,由 2021 年 1 月 31 日起不承認 BNO 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

政制局未正面回應 胡會否放棄 BNO 身份

《立場》周三透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胡健民查詢,其 BNO 護照何時失效、他是否仍擁有 BNO 身份、該身份與副局長公職有沒有衝突、他會否考慮放棄 BNO 身份,以及是否已宣誓等問題。

政制局發言人同日傍晚回覆,引述《基本法》指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等官員,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但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胡會否考慮聲明放棄其 BNO 身份。

政制局發言人又指,胡健民周三(20 日)已進行了宣誓儀式,惟未回應由誰人監誓。

其他政治委任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已於去年 12月由特首林鄭月娥見證下宣誓。

副局政助去年特首見證下宣誓 政府指不會擁外國國籍

北京與港府高舉「愛國者治港」原則,《港區國安法》規定,公職人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港府 2020 年 12 月中,安排 12 位副局長和 14 位政治助理,在特首林鄭月娥見證下宣誓。

港府當時指,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是政治委任官員,作為特區管治團隊重要成員,他們須宣誓「理所當然」,又指他們許下「莊嚴的承諾」,會增強公眾對政治委任官員的信心。

《立場》當時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副局長、政治助理是否擁有外國國籍和 BNO 護照,政府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僅指「雖然《基本法》並無相關要求,自 2017 年起,所有副局長和政治助理都不會擁有外國國籍。」

 

採訪/《立場》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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